某某、某某其他案由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裁决书
******第三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辽中南***********
申请人:**,*,**,***********出生,公民身份证住址:******。
被申请人:***,*,**,*********出生,公民身份证住址:*********。
**在审理***与**执行一案[案号为***********]过程中,申请人**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述称,一、《民事调解书》中的涉案房产尚在银行按揭贷款,尚有银行按揭贷款未偿还,客观上不具备办理过户手续。二、《民事调解书》也确定***应协助**办理坐落于***××*××路××号××花园××号××单元××号房屋的过户手续,但***拒绝交出该房屋的房产**、拒绝按**的**开除资金监管账号,导致**无法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三、《民事调解书》中明确涉案房屋的银行贷款由***负责偿还,但从民事调解书确定之日至今仍由**负责偿还。四
、《民事调解书》没有明确约定自行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时间,也没有明确约定协助办理过户的时间,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应当同时履行,由于***违约在先,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涉案房屋不具备过户的条件,导致***据以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尚不具备执行条件,请求法院停止执行行为。
**为证明其主张,提供了《民事调解书》、个人活期对账单、执行通知书等证据予以佐证。
匡威的帆布鞋**经审查查明,**作出的案号为***********的房屋(合同编号为******************56)归***所有,拖欠银行的贷款由***自行偿还,**协助***办理***。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没有将欠银行的全部贷款还清,目前涉案房屋没有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向**申请强制执行,**于**********向**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七日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以上事实,有《民事调解书》、个人活期对账单、执行通知书等证据为证。
**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关
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于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措施;(二)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首先,本案执行**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其次,涉案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用于贷款,因**名下尚欠银行贷款没有还清,目前没有解除抵押关系,办理产权***存在**,只要***将**名下尚欠银行的借款偿还给银行,**履行相关的协助义务,案涉房屋待解除抵押登记后即可办理***。据此,**的执行行为不存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违法情形,**申请提出异议,**停止执行,缺乏**,**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身临其境造句驳回申请人**的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审判员***wow字体修改
赵丽颖爸爸担心她入戏太深审判员 周   淑   君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姚   秋   雪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描写荷花的诗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送达自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于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措施;
(二)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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