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汉锋、黄海燕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黄汉锋、黄海燕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6.07 
iphone怎么刷机
【案件字号】(2021)闽02民辖终170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黄建华) 
【审理法官】(黄建华)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黄汉锋;黄海燕;郑雪莲 
【当事人】黄汉锋黄海燕郑雪莲 
【当事人-个人】黄汉锋黄海燕郑雪莲 
【代理律师/律所】陈照贤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陈照贤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陈照贤 
【代理律所】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黄汉锋 
【被告】黄海燕;郑雪莲 
【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管辖法院。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协议管辖合同签订地维持原判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移动硬盘文件或目录损坏且无法读取0 
【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管辖法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合同载明签订地为“厦门”。故本案本应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厦门市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由于黄汉锋住所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社区XX街X号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自由贸易区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涉厦门自贸区的投资、贸易、金融等合同纠纷,属于厦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统一指定到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故无论本案合同签订地在厦门哪个区,均应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上诉人上诉理由与相关规定不符,不能成立。原审民事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9-25 13:25:50 
【二审上诉人诉称】黄汉锋上诉称,本案上诉人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均在海沧区,本案所涉纠纷及相关行为均发生在思明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本案由合同签订地厦门市思明区管辖,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亦审理过本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 
黄汉锋、黄海燕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闽02民辖终170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汉锋。
房屋产权70年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海燕。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照贤,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手如何挑选基金
     原审被告:郑雪莲。
审理经过     上诉人黄汉锋与被上诉人黄海燕、原审被告郑雪莲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权争议一案,不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21)闽0206民初2724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上诉人诉称     黄汉锋上诉称,本案上诉人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均在海沧区,本案所涉纠纷及相关行为均发生在思明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本案由合同签订地厦门市思明区管辖,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亦审理过本案,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管辖法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合同载明签订地为“厦门”。故本案本应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即厦门市基
层人民法院管辖。但由于黄汉锋住所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社区XX街X号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涉自由贸易区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涉厦门自贸区的投资、贸易、金融等合同纠纷,属于厦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统一指定到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故无论本案合同签订地在厦门哪个区,均应由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上诉人上诉理由与相关规定不符,不能成立。原审民事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高一数学必修1审 判 员 (黄建华)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代书记员( 林毓 琦)
附法律依据附:本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教师节祝福语英文简单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