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富强赌博案(温鹿公(双)行罚决字[2021]04071号)
翁富强赌博案(温鹿公(双)行罚决字[2021]0407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温鹿公(双)行罚决字[2021]04071号 
【处罚日期】2021.06.1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双屿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文强睡过的女明星完全榜单【执法地域】鹿城区 
【处罚对象】翁富强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13:44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6月16日16时许,翁富强伙同*,*,*在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金鸿宾馆509房间以四川麻将“放炮”形式进行赌博,放炮10元、自摸20元,现场缴获翁富强的赌资1350元人民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翁富强四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一千三百五十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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