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嫖娼案(杭拱公(祥)行罚决字[2021]0285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拱公(祥)行罚决字[2021]0285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60100
【处罚日期】2021.11.1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祥符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拱墅区
【处罚对象】郭**
文强睡过的女明星完全榜单【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33:22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17日晚,郭*在杭州市拱墅区爱情海酒店*房间内,以支付人民币1020元为条件,与张某某以直接发生性关系的方式进行嫖娼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郭*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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