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案件分析的定义】案件分析,是指以识别法律关系为前提,以了解案件事实为基础,以客户目标为工作目的,明确办案思路和方案的一种全局性、综合性工作方法,以书面的《案件分析意见》为工作成果体现。
第二条【案件分析的意义】案件分析具有以下积极意义:帮助律师准办案要点;帮助律师制定诉讼方案;指引律师及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律师拟定法律文书;培养和强化律师的分析能力。
第三条【案件分析的原则】进行案件分析,应当秉持全面、客观、精准、清晰、有痕的原则。
第四条【案件分析的一般性流程】进行案件分析,应大致按照识别法律关系、掌握案件事实、明确客户目标、检索法律案例、规范分析意见的一般性流程进行处理。
第五条【案件分析的成果体现】案件分析完成后,应形成书面的《案件分析意见》,作为案件分析的成果,附卷保存。
第六条【案件分析要素】《案件分析意见》一般包含案情描述、案由、当事人、委托人目标与诉讼方案、财产保全、诉讼请求、答辩、程序性事项、证据分析、争议焦点与诉辩意见、法律依据、类案检索报告十二个板块内容和要素。
要素一:案情描述
第七条【案情描述的定义】案情描述,是指将客观事实转化为案件事实并进行描述的过程。
第八条【案情描述的原则】案情描述,应当全面、客观、准确。不仅要描述对己方有利的内容,也要描述对己方不利的内容。既要描述有证据支持的内容,也要描述暂无事实支持的内容。
第九条【案情描述的要素】案情描述应当包含下列六个要素:(1)在何时间;(2)在何地点;
(3)有何主体;(4)发生何事;(5)何种争议;(6)有何理由。
延禧攻略尔晴第十条【了解案件事实的途径】在进行案情描述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确认案件事实:
2022年国庆节祝福语1.通过询问当事人直接了解案件事实;
2.通过分析证据整合案件事实;
3.通过互联网检索相关媒体报道、涉诉事项掌握案件事实;
4.依据律师职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案件事实;
5.以普通公民身份,以现场咨询或公共等方式向行政主管部门等了解相关信息;6.通过现场查看了解案件事实。
第十一条【现场查看的意义】为了直观了解案件事实,并充分发掘书面证据中被遗漏的重要事实,对特定类型的案件一般应对现场进行查看。
第十二条【类型化案件的现场查看】下列案件应当进行现场查看,并以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保留证据,并适时申请现场勘验。
1.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3.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4.其他类型的现场有价值的案件。
第十三条【案情描述的方法】案情描述应按照时间顺序递增或以重要性递减的顺序进行。在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案件描述时,可以借助时间轴、Excel等工具对案情节点进行更清晰的表达,并可将底稿用于庭前准备。
第十四条【案情描述时的备注】在案情描述时,应以特殊的字体、颜或下划线等特定形式对下列事实予以标注,并列入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时的核心内容:
1.核心案件事实;
情人节歌2.暂无证据证明的关键事实;
3.对己方不利的事实。
第十五条【案情描述时的简称】案情描述时,对法人、其他组织主体,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以括号形式备注其简称。
怀念童年要素二:案由
第十六条【案由识别的作用】案由分析是法律分析中的核心要素,案由的识别即为对法律关系的识别和精准锁定。
第十七条【案由识别的方法】案由的识别可以采用正向思维的顺查法与逆向思维的倒查法进行。
第十八条【正向识别法】为培养律师的分析能力和强化逻辑思维能力,识别法律关系首先应采用顺查法,以树形结构、层层递推的方式展开:
1.锁定案件在民事、行政、刑事三大法律体系中属于哪一大类。某些行为可能涉及两种以上法律责
任体系,譬如假冒注册商标,民事上属于侵权,行政法上属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刑事上也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如锁定案件性质为民事案件,进一步需要锁定的是该案属于物权、还是债权、还是与公司相关纠纷,即属于何种类型的民事案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识别。
3.如果识别到属于债权法律关系,那么,通常应按照以下顺位锁定法律关系: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4.如识别到合同,应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锁定合同类别,进而锁定案由。
第十九条【逆向识别法】识别案由,也可以采用逆向思维方法,即通过检索与代理案件相似的裁判文书,通过裁判文书查询所援引案由。
第二十条【案由识别的辅助工具】识别案由,应充分利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并利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在案由与案件事实之间进行充分比对,最终锁定案由。
第二十一条【案由选取原则】代理原告时选择案由遵循宜大不宜小、宜宽不宜窄的原则。如当事人或法院对案由可能发生争议,应选择相对高一级别的案由。如无名合同可能同时接近两种以上有名合同
的,案由宜定为“合同纠纷”。
第二十二条【案由抗辩】代理被告时,如认为原告方或法院确定的案由不符合案件事实,应提出充分分析抗辩意见并列入争议焦点内容。
要素三: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的定义】当事人,是指与案件具有程序或实体上的利害关系的人。从民事诉讼层面而言,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其在民事诉讼中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
第二十四条【完整列明当事人的意义】为了帮助查明案件事实、明晰责任、使生效裁判文书得以有效执行并避免执行程序追加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尽量完整列明当事人。
第二十五条【列明当事人的原则】如无特殊情况,律师代理原告时,被告宜多列、勿遗漏。应在可以负担的诉讼成本内,尽可能查明案件事实并让有清偿能力的人履行债务。
第二十六条【列明当事人应考虑的因素】列明当事人时,应考以下几个因素:
1.是否便于查清案件事实;
2.是否具备清偿能力即是否有利于让裁判文书顺利履行;
3.是否在原告可以负担的诉讼程序成本内;
4.委托人与拟列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后续商务往来预期。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地位】列明当事人时,除列明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外,还应列明委托关系、关联关系,并在“案情描述”开篇陈述相关当事人的相互关系,并以小括号注明委托人。
第二十八条【列明当事人的信息】当事人为公民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户籍地址、居住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职业等基本信息;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其名称、住所地、、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职务、。
第二十九条【举证责任的利用】律师应充分关注法律对于举证责任的规定以及司法裁判趋势,在此前提下完整列明当事人。在某些类型化案件中,对于举证责任倒置或只需原告举出初步证据即可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或由其参加诉讼有助于查明对己方有利案件事实的,应列为当事人。
第三十条【类型化案件中当事人的列明】在以下类型化民事诉讼中应按照以下方式列明当事人:
1.夫妻一方负债,列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债务的,列行为人与其全部监护人为被告。3.个人独资企业负债的,列企业及投资人为共同被告。
4.合伙企业负债的,列合伙企业与其全部合伙人为共同被告。
5.联营体负债,列联营各方为共同被告。
襄阳景点6.一人公司负债的,列公司与其一人股东为共同被告。
问道名字符号7.法律规定发起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或其他股东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的,一并列为被告。
8.分公司负债的,列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但银行、保险等分公司明显具备清偿能力的除外。
9.股东未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公司负债的,列公司与全部股东为被告。
10.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列公司与其全部股东为被告。
11.公司清算注销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列全部股东为共同被告。
12.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列雇员和其雇主为共同被告。
13.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被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列雇主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
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主张分包人责任的,列发包人与全部各分包人为共同被告;发包人主张质量责任,列全部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15.委托合同中存在多名受托人的,列全部受托人为共同被告。
16.其他法律直接规定了当事人诉讼地位或应承担责任的,一并列明。
要素四:委托人目标与诉讼方案
第三十一条【委托人目标的定义】委托人目标,是指委托人在诉讼案件中的目的,是指委托人委托律师办理案件的目的。
第三十二条【委托人目标在诉讼中的地位】律师办理诉讼案件,应围绕委托人目标,调整相应的诉讼策略,尤其是应调整相应的财产保全方案。
第三十三条【委托人目标管理】对于委托人明显不合法、不合理或其他明显无法实现的目标,律师应在接受委托时明确告知,以合理管理委托人预期、避免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第三十四条【诉讼方案的确定】在明确委托人目标后,应及时根据目标确定相应的诉讼方案。
第三十五条【诉讼方案的确定原则】诉讼方案的确定,应遵循合法、可行两项基本原则,并做好方案无法施行时的备选方案。
第三十六条【调解方案】当事人希望以调解形式解决争议的,应当分析其调解的前提、调解失败的风险、调解的时机节点等基本事项,并通过诉讼保全等措施促成调解。
第三十七条【诉讼周期对诉讼方案的影响】在确定诉讼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诉讼周期,以及诉讼成本。对于当事人需要加长或缩短诉讼周期的,应考虑是否提起相应的程序性措施,如财产保全、管辖权异议、增加或减少相应的诉讼参与人等。
要素五:财产保全
第三十八条【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分析】代理原告进行诉讼方案设计时,应将财产保全事项纳入必备事项。除非被告为清偿能力极佳的金融机构,否则一般建议委托人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根据财产线索等综合考虑财产保全方案。
第三十九条【财产保全方案的内容】财产保全方案包括:是否申请财产保全、现有财产线索、保全标的选择、担保方式选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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