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贵州省新高考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办法公布
重磅!贵州省新高考选考科目等级赋分办法公布
  《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的公告
  现将《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公布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赋分办法适用科目及实施范围
  等级赋分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即: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学科中选2门科目参加考试,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
  我省自2021年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实施等级赋分办法。
  二、等级赋分办法
  (一)划分等级,将卷面分转换为等级。把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生体依据卷面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据考生体成绩的统计分布,以一定的人数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体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每个考生按照其卷面分在该选考科目考生体中的排序,对应到某个等级,从而将所有考生的卷面分转换成等级。
  (二)进行等级赋分,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设定等级分起点分、满分的分值,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在每个等级内按1分1档赋予每个等级一定的等级分数区间。根据每个考生的卷面分数及所在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其卷面分换算成等级分。同一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如果卷面分较高,其对应的等级分也较高。
  三、等级分的具体计算
  (一)将每个选考科目的考生体卷面分转换为等级。把每个选考科目考生体的卷面分从最
高分到最低分顺序排列,按照考生体卷面分的统计分布所确定人数比例(见等级分换算对应表)将该选考科目考生体划分为5个体,每个体考生赋予1个等级,整个考生体的卷面分被转换为从高到低A、B、C、D、E共5个等级,每个考生的等级由其在该选考科目体的排位确定。
  (二)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等级分的满分值为100分、起点分值为30分,从A至E每个等级按照1分1档的分数间隔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各个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从14到10分不等(见等级分换算对应表)。依此,把每个选考科目考生体的等级成绩从高到低(从A到E)转换为100至30分的等级分数,每个等级分数都在一定的等级分区间内。根据每个考生的卷面分数及其所在等级的等级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其卷面分换算成等级分。在A、B、C、D、E的每个等级内卷面分不同的考生,根据等比例转换法则可计算得出不同的等级分,从而确保卷面分较高的考生换算得到较高的等级分。
  1.等级换算对应关系。各等级及其所占人数比例、等级分赋分区间对应关系如表所示。
 
  2.等级分换算公式。根据等比例转换法则计算每个考生等级分的公式为:
 
  其中,X1、X2分别表示某个等级所对应卷面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Y1、Y2分别表示相应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X0表示相应等级内某考生的卷面分;Y0表示相应等级内某考生的等级分。
  根据公式,可以算出每个考生的等级分。
  根据公式,考生的卷面分和等级分是线性相关的。在考生卷面分转换成等级和等级分的过程中,考生在相应选考科目考生体中的成绩排序不会发生变化。
  (三)成绩使用。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计入考生高考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新高考政策贵州是3+3模式还是3+1+2模式
  贵州新高考政策是3+1+2模式。
  1.考试科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由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同时,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同步进行。
  3.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3
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全国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满分为150分,外语满分为150分(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每科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每科满分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再选科目合格性考试是否合格作为等级赋分转换的基础条件,等级转换计分方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4.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是学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的依据之一。考生要根据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和兴趣特长,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在贵州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择性考试的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
高考科目及分数  贵州新高考3+1+2推荐选科组合
  贵州新高考3+1+2推荐选科有物理+化学+生物
  传统理科综合,学科间联系紧密,几乎可以覆盖到高校所有理工专业。但也是目前所有选科组合中,学霸最多的,竞争最为激烈的组合。
  贵州新高考3+1+2推荐选科有物理+地理+生物
  该组合的可选专业覆盖率为99%,此组合偏理,学科之间的联系度也很大,且在赋分中也比较有优势,适合想学理科又不喜欢化学的学生。
  学考等级划分标准
  1、必修学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
  (1)分~90分为A级;
  (2)89分~75分为B级;
  (3)74分~60分为C级;
  (4)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
  (1)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
  (2)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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