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视角下失独家庭的重新定位——基于失独与丁克人对比研究
社会保障视角下失独家庭的重新定位——基于失独与丁克人对比研究
作者:郭 静
来源:《社会与公益》 2020年第7期
    郭 静/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本文从失独人和丁克人的概念界定、主要特征、养老需求问题以及社会对这两类人的关注度与社会定位、评价等方面进行粗浅的对比分析,发现这两类人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没有子女,都面临着无子女养老的境况。从养老需求角度,两类人可以定位为同一类体,即无子女人。对无子女体的研究有助于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更有益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完善。
    关键词:失独人;丁克人;无子女人;社会保障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失独人因失独引发的生活困境,尤其是养老问题,曾一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失独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何以唯有我国的失独人这个体引发了如此广泛的社会焦虑?如果说是因为国外文化与生活环境的区别影响[1],那么同为我国生存的另一个无子女人——丁克人,不论成因,本质上二者
应会面临同样的无子女支持养老问题,为何该体没有引发如此空前的社会关注与焦虑?基于这样的思考,笔者尝试对两个人进行初步的比较研究。
什么是丁克一族    二、失独人与丁克人对比
    (一)概念及界定对比
    关于失独家庭,从名称到概念界定至今尚未有统一定论。名称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等说法。概念界定大致可分为广义与狭义之说:广义是指暂时性和永久性失独;狭义指永久性失独,狭义失独家庭概念的核心要素是独生子女死亡后其父母不能或不愿生育(或领养)子女[2]。本文对失独人的定义取狭义说。鉴于失独人生活境况的差异性,本文对比研究的失独人对象主要是指因失独问题引发其生存困境的失独人。
    丁克这一名称源于英文Double Income No Kids的缩写,意为双收入无子女。丁克家庭是指有生育能力但主动放弃生育的双收入无子女家庭。丁克人包含丁克家庭成员与持有丁克取向的单身人[3]。本文按事实丁克界定,不论其丁克的成因。
    从两个人的概念及界定对比发现,两个体最大的相同点是客观事实上同属于无子女人,同样面临无子女养老支持的问题。
    (二)主要特征对比
    关于失独人特征的描述目前现有文献普遍都集中于一些比较负面的特征。“失独家庭面临贫困化、边缘化、老龄化等多种风险,其抗风险能力不足,社会支持体系断裂,具有明显的脆弱性特征。”[4]“对于失独者来说,在客观经济、文化以及主观心理等不同层面,失独者显现出了不同于主流体的边缘化特征。”[5]笔者认为,失独人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年龄大多集中在中老年阶段,身体机能日渐下降,随之而来的是经济能力下降,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老年人的生活贫困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医疗与养老问题,所以该类人普遍有经济诉求;第二,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因为无子女支持而产生自卑心理,从而影响社会融入度;第三,受经济与社会融入不足两个因素的综合影响,该体养老忧患意识较强;第四,有其自组织的利益体,且有较高的集体行动维权意识。
    关于丁克人,目前学界大多是开展关于其丁克成因与社会影响的研究,特征描述仅发现一处“选择加入‘丁克’一族的人,基本上都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高素质、高学历和高收入”[6]。从高素质、高学历、高收入这一特征可以推测,丁克人一般都具有不错的经济基础,受过高等教育。笔者认为,丁克人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不受主流文化与价值观束缚,有自己独立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姻观,有稳定的经济基础。
    两类体的特征还是有较大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关于婚育家庭等的文化观念不同。
第二,经济基础整体水平不同。第三,社会对这两类人的关注度、社会定位和社会评价完全不同:丁克人享受着特立独行以及新思想、新生活方式、新兴家庭模式的引领者头衔,默默过着自己选择的生活不被打扰;失独人则被贴上可怜无助、孤苦无依的特殊人以及弱势边缘体的标签,一直活在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下。
    (三)养老需求对比
    从目前学界各类相关文献的描述,可以看出人们对失独人的养老现状普遍呈现出担忧的态度。失独人本身的养老需求也是比较强烈的,失独人的自组织体集体上访表达养老诉求,要求政府成立专门失独人养老机构进行集中养老[7-8]。
    关于丁克人自身养老需求,目前国内暂无相关研究文献,仅有一篇涉及养老主题:孟纳纳认为,丁克人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可以有很多方式安享晚年,如选择不错的养老院或居家养老,或者选择周游世界临终捐赠遗体,又或者通过众筹方式建设丁克专属机构[9]。
    虽然目前学界缺乏关于丁克人的养老需求文献,该人的生存状态我们无从知晓,但基于生活经验与逻辑推测,丁克人中也可能存在与失独人一样有经济拮据、精神孤独、医疗不便、养老堪忧的境况,尤其是未婚或离异、丧偶等单身丁克人。
    三、结论
    综合以上对比情况,可知失独人与丁克人有明显的共同特征:第一,基本是在同一经济与政治环境中产生,即中国20世纪80年代的社会转型期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期;第二,按家庭类型划分同属于无子女的核心家庭或个体,按体规模划分都属于小众体、非主流体;第三,按养老需求划分,同属于无子女支持人,需要面临类似的养老问题。因此,从社会保障与福利视角,可以将这两类人定位为同一类体——无子女人,其概念内涵可以表述为:无子女且再无生育能力、无领养意愿的夫妻或个人(无子女原因是不愿生育或生育子女已死亡)。
    如果说丁克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主动选择,丁克家庭是一种新兴家庭模式,那么无子女是不是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生活方式的存在?失独家庭是不是也可以认为是另一种家庭模式的存在?失独人真正需要的社会支持是被尊重、被理解、被接纳与被社会平等对待。失独与丁克都不是特殊人,唯一不同的只是在养老问题上缺少了子女支持而已,这一点是社会保障与福利体系应注意的问题。因此,从社会养老保障视角来看,失独与丁克人应属于同一类人,即无子女人。
    四、理论支撑与思考
    符号互动理论的观点认为,人们往往从自己所认识到的他人对自己的态度和看法中来认识自己,形成并修改自我概念。标签理论认为,所谓社会问题均具有主观性,某种现象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社会给它贴上了这种标签。因此,在研究社会问题时,重要的不是在于问题或行为本身,而是社会如何评价和
对待它们。贴标签的做法是一种社会界定,具有一定的暗示性作用,助长那些被贴标签的人真正按照标签所定的行为模式去做。因此,解决社会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将这类问题和行为贴上“正常”“符合规范”的标签,自动消除它们的对立性。
    基于以上理论视角,笔者尝试分析失独者问题升级为一项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可能原因。从社会角度来讲,当受传统文化与主流价值观影响的人接触到失独人后,会基于自己的文化观念与价值标准去衡量失独人的生活境况与未来可能出现的困境,于是,在他们的认知里失独人被认为是没有依靠的可怜的人,这可能是社会普通大众对失独者最初也是最基本的认知。在政府的关注下,失独者们开始有了自己专属的名称,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关于“特殊”一词,百度定义为不同于一般的,与别的事物不相同,罕见的,奇怪的,怪癖的。从称谓上,政府将失独家庭与其他家庭分隔出一道明显的界限。随着社会各界的关注越来越多,大量的相关文献、报道、传媒开始替失独人发声,告诉全社会:失独人是一个“弱势体”,急需政府和社会的积极关注与救助。何为“弱势体”?百度里对“弱势体”的定义是这样的:“也叫社会脆弱体、社会弱者体。是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从这个定义,可以了解到“弱势”的另一层含义即被排斥、被边缘。所以,从社会定位上,已经将失独人这个与社会倡导的传统主流文化相背离的人置于一个边缘的位置,一个不平等的地位。类似于“弱势”“边缘”这样的言论是基于主流文化与价值观,实质是
在强化传统家庭文化观念的主导地位,而失独家庭因为不属于传统主流文化倡导的家庭模式,所以从文化上被排斥、被边缘。从失独人自身角度,假设有的失独者事实上可能已经凭借自身的力量走出了失独的阴影,但社会依然将他们看作“特殊体”,戴上“弱势体”的帽子,这样无疑是不利于该人恢复正常社会生活的。失独者们自被贴上了“特殊”“弱势”的标签后,其自身特殊与弱势的一面就被放大了,无论其自身是否认同,在社会大众看来,是无法改变其特殊与弱势根源的,因为社会大众共享的是主流的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在这种文化与价值之下,失独家庭永远都会被认为是残缺的家庭,是弱势的家庭。失独人永远无法融入主流社会,从而产生一种自卑、被排斥心理。自此,失独者真正意义上开始走向边缘化。就这样,社会舆论和传播与失独人被迫的自我认同和行为内化,二者相互作用,恶性循环,可以预见其结果就是让失独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对比一下丁克人,因为没有像失独人一样处在如此高度关注的焦点上,丁克人似乎可以更加自如地过自己的生活,也许他们中有人也会出现类似失独者们的贫困、精神孤独、无人养老送终等困境,但是没有人曝光,不被社会知晓,所以社会没有视他们为特殊体、弱势体,他们还是一正常生活、没有被社会边缘化的人。
    失独并不是引发失独者社会问题的本质原因,失独现象只是一个,使得各种社会问题在失独者身上集中体现,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不健全在失独者身上集中显露罢了。同是没有子女、没有后代的人,为何不能同等对待?从社会保障角度来讲,他们难道不应该是同一类人吗?他们都需要社会
去关心,给予他们的老年生活以帮助。
    五、建议
    基于无子女人的特征,社会保障工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
    第一,从定位上将失独与丁克人归为同一类,即对无子女人进行定义。具体可以尝试从养老支持角度对失独人进行定义。例如:到某一年龄界限之后,确认无子女赡养的家庭或个人(包括法定子女无赡养能力或者法定子女已死亡或者未生育或领养子女的情况等)可以划分到同一类体,他们在社会保障上应该有共同的需求。这样,这两类人不再是小众的特殊人,可以实现失独人社会地位平等。
    第二,将无子女人按实际养老需求进行统一分类,可以分为三大类:经济需求类、心理援助需求类、社会支持需求类。社会支持需求类又可以分为非正式支持需求与正式支持需求类:非正式支持主要是指亲朋好友等初级体的支持,正式支持又可以细分为法律援助支持、特殊医疗需求支持、特殊养老需求支持及社会文化氛围支持。基于这样的分类,无子女人便可以划分到属于这三类社会保障需求人中,那么无子女人的问题便不再是特殊的社会问题,而是贫困问题、心理问题、法律问题、医疗问题、社会养老保障等一般性质的社会问题。社会的关注点便可以回归到社会保障与福利相关层面的问题上,而非聚焦于无子女人本身。关于社会文化氛围,廖梓均认为:“社会文化和寻求同理心的‘社会支
持’因素对边缘型失独父母影响较大,要帮助此类体,需要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更加包容、关心和平等看待失独者体的氛围。”[10]笔者认为,社会大众传播媒介应率先倡导多元文化与多元价值观,在社会公共空间(尤其是居民社区公共空间)、网络宣传与舆论平台等营造更加包容的文化氛围,让无子女人从文化上享受平等的社会待遇。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