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新启等公司解散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新启等公司解散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案由】民事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  同居关系纠纷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12.24 
三个牛读什么字【案件字号】(2021)豫14民辖终256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庞伟涛陈建国何彬 
【审理法官】庞伟涛陈建国何彬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新启;谢新民;李红梅;范凯权 
【当事人】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新启谢新民李红梅范凯权 
【当事人-个人】徐新启谢新民李红梅范凯权 
【当事人-公司】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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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新启;谢新民 
【被告】李红梅;范凯权 
【本院观点】本案系公司解散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德艺传播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权责关键词】撤销公司住所地证据不足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公司解散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德艺传播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法人住所地的界定问题,《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本案中,现有证据不足以确定上诉人德艺传播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上诉人的注册地位于商丘市神火大道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该地归属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管辖。另本院2020年2月在审查上诉人德艺传播公司与被上诉人李红梅、范凯权及原审被告徐新启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时作出的(2020)豫14民辖终某某生效民事裁定已认定德艺传播公司的住所地在商丘市神火大道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9-20 19:17:07 
【二审上诉人诉称】德艺传播公司、徐新启、谢新民上诉称,本案系公司解散纠纷,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德艺传播公司虽然注册地在商丘市神火大道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但公司实际住所地、经营地均在商丘市睢阳区,目前仍在该处经营,本案应由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撤销原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新启等公司解散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豫14民辖终256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金边虎皮兰
     法定代表人:徐新启,该公司经理。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新启。
     上诉人(原审被告):谢新民。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红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范凯权。
审理经过     上诉人河南省德艺双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艺传播公司”)、徐新启、谢新民因与被上诉人李红梅、范凯权公司解散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21)豫1402民初1067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人诉称     德艺传播公司、徐新启、谢新民上诉称,本案系公司解散纠纷,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诉人德艺传播公司虽然注册地在商丘市神火大道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但公司实际住所地、经营地均在商丘市睢阳区,目前仍在该处经营,本案应由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撤销原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人民法院审理。
二审被上诉人辩称     被上诉人李红梅、范凯权未答辩。初中作文 我的老师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公司解散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德艺传播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法人住所地的界定问题,《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本案中,现有证据不足以确定上诉人德艺传播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上诉人的注册地位于商丘市神火大道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该地归属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管辖。另本院2020年2月在审查上诉人德艺传播公司与被上诉人李红梅、范凯权及原审被告徐新启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时作出的(2020)豫14民辖终某某生效民事裁定已认定德艺传播公司的住所地在商丘市神火大道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裁判结果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 判 长 庞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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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员 陈建国
瞬间让老公感动的句子审 判 员 何 彬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张 庚
书 记 员 吴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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