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政策法规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
《葡萄酒厂卫生规范》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
《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
《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类》
《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自制葡萄酒保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
《进口葡萄酒的办事程序与要点》
《酒类商品及批发的定义》
《关于冰酒的定义及酒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食品干桃红葡萄酒》
《酿酒行业的计量单位》
《申办酒类生产许可证须知》
《中国葡萄酿酒技术规范》
《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
《葡萄酒的品评方式及评分办法》
《葡萄酒国家标准》
《葡萄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之葡萄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2010年葡萄酒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规范进口葡萄酒有关事项》
《国际葡萄酒与葡萄汁分析方法汇编》
《葡萄酒卫生标准》
《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 004-1997)》
《绿旅游饭店》标准(LB/T007-2006)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LB/T 005-2002)
《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国家旅游局行政许可实施暂行办法》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旅行社条例》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商运发[201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十一五”期间,酒类流通行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深入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得到广泛落实,全国实施备案登记酒类经营企业超过177万家。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个大中城市实施酒类管理地方性法规。全国酒类总产量从2006年的4500万千升,增长到2010年的6400万千升,年均增长8.5%;酒类消费总额从2006年的4886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8058亿元,年均增长13%;酒类出口总额从2006年的2.3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2亿美元,年均增长17.1%;酒类进口总额从2006年的5.4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15.6亿美元,年均增长37.4%。
同时,酒类流通行业发展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酒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有待完善,行业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现代信息技术与现代流通方式运用不足,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制假售假屡禁不止,部分酒类商品价格虚高,市场秩序亟需规范等。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主线,加快转变酒类流通行业发展方式;以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导、强化技术支撑为原则,着力推动建立新型酒类流通体系;以调整结构、规范管理、提升质量、改善环境为重点,着力推进连锁化、专业化、信息化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引导科学、理性、健康的酒类消费,促进酒类流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十二五”时期酒类市场发展环境,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是:
发展质量明显优化。酒类流通行业法律法规、标准、信用体系进一步健全,行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酒类流通体系初步建立,物流配送能力不断增强,行业对外开放取得进展。
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互联网、物联网、无线射频(RFID)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酒类流通行业得到推广运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得到发展。力争“十二五”期末,实现以酒类
流通电子随附单、无线射频等为支撑的追溯体系覆盖全国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
组织化程度明显提升。形成一大批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区域性酒类流通骨干企业,一批年销售额超50亿元的全国性酒类流通龙头企业,10家左右年销售额超1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酒类流通企业。力争“十二五”期末,酒类零售企业连锁化率提高到20%。
流通环境明显改善。酒类流通执法进一步加强,力争“十二五”期末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达到90%以上,流通主渠道得到有效监管,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人才素质明显优化。酒类行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培训酒类流通行业高级营销管理人员3万人,中级营销管理人员10万人,初级营销管理人员20万人,酒类管理专业执法人员5万人。
二主要任务
(三)创新酒类流通体系。建立符合国情的酒类现代流通体系,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在保障
消费者安全、实惠、便利消费的前提下,推行酒类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鼓励发展以实力雄厚的批发商直供销售终端、大型零售企业连锁化经营等为主体,中小企业特化经营为补充的新型酒类流通模式。
(四)建设酒类流通平台。开展流通平台工程,支持酒类产业集聚、供应链发达的地区,建设集酒类展示推广、集中交易、仓储物流、贸易服务、信息发布、检测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鼓励酒类主销区和优势主产区,建立特各异、辐射力强的区域性酒类物流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全国性乃至国际性酒类现货交易中心。
(五)调整优化行业结构。开展品牌创建工程,培育一批知名酒类流通品牌。鼓励竞争力强、信誉好、信息化水平高的酒类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上市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实现优势互补和规模经济。引导中小企业细分市场开展特经营,发展品牌专营店、特许经营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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