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过期化妆品过期如何处罚
1、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2、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生产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应当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处罚。
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4、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二、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以超过商品价值10倍的赔偿。
化妆品怎么销售 按照消费者保护法赔偿,明知道商品有问题的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食品安全问题请求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1)如果受害者选择侵权诉讼:
①经营者提供的食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②经营者提供的食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退货;
④如果受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⑤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此外,经营者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受害者选择违约诉讼:
①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②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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