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A-Z-TOWN-商业楼(一期)室内装饰工程成品保护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北京A-Z TOWN 商业楼(一期)室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十里堡1~2号
3。建设单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
联安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北京银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总包单位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第一项目部
北京5a级写字楼7。施工内容
施工内容为:第一标段(地下一层)超市区、场外区、租赁区、后场操作间施工。主要分部分项有:楼面(玻化砖、石材)、墙柱面(墙砖、玻璃、不锈钢、铝板、乳胶漆)天棚(轻钢龙骨石膏板、铝扣板、软膜)、门窗(木门、铝合金门窗)、安装(灯具、开关面板、卫生洁具)等。
8.施工工期
90日历天。根据甲方要求,200971日开工,2009年8月30日基本完成施工,2009年9月底竣工验收。
9。质量目标
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范规定,质量合格。
10.工程现状
结构改造及加固;二次结构的拆改、砌筑、抹灰;多处已砌二次结构的收尾;卫生间防水层及保护层;通风管道安装及保温;强、弱电布管;消防管等均未完成;部分方案待定。
第二章成品保护原则
1、先验收后保护
所有工序必须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并做好产品清洁进行保护。
2、谁操作谁保护
为了确保成品保护工作顺利完成,成品和半成品不受损坏,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管理办法,责任落实到人。
3、保护周期
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贯穿于施工过程的始终,确保将工程完好地交付给业主。
第三章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贯穿于施工过程的始终,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合理的成品保护方案,由施工员组织实施,确保将工程完好地交付给业主。
1、产品保护职责
项目经理部管理整个项目成品保护工作,各班组的成品保护工作对其负责。
1)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
3)库管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4)现场负责人为其所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直接负责人,各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本班组的成品保护工作。
5)班组负责人: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6)班组施工员:采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工序操作者均须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7)成品保护员:分区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值班巡察,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2、采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工序操作者均须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3、分区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值班巡察,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
4、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施工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搞好成品保护,一要针对不同的施工部位,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二要增强全体职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建立成品保护制度。
5、为防止发生互相污染破坏,工程开工前必须制订正确的工作程序,制订每一房间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严禁违反施工程序.
6、在施工过程中对易污染、易损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7、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注意保护建筑物内装修、成品、设备、家具以及各种设施。
8、各专业施工遇有交叉现象发生,不得擅自拆改,需由项目经理部与业主、监理单位协商解决.
9、加强专人值班制度,防止材料、工具被盗。
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杜绝野蛮施工现象,对职工进行交底,提高职工产品保护意识。
11、竣工验收及移交业主单位前,对已完工的装饰区域,设专职人员看护,明确职责,如果需进入已完工的装饰区,应书面报告,送项目经理部批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已完成的装饰区域.
第四章成品保护基本方法及措施
1、基本方法
成品保护的方法主要有护、包、盖、封四种方法
1)“护"就是提前保护。如墙面完成后防止在进行顶棚和地面施工时受污染,应全部贴上塑料薄膜纸,保护起来,在门口及转角等交通道口,为预防受碰,要贴木条护角
2)“包”就是包裹。如电气开关、插座,灯具也应包裹,防止涂饰时污染。
3)“盖"就是表面覆盖。如地面工程完工后,用塑料布进行表面覆盖,在塑料布上满铺纤维板,纤维板接缝用胶带封闭
4)“封"就是封闭。如洗手间施工后应封闭起来,达到保护目的。
2、基本措施
1)根据施工程序绘制施工流程表,此表标有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如不符合流程时间的工种一律不准进入他人施工区,所有的消防上下水系统及电气空调在装修前完成试压调试工作。
2)分段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治安消防和巡视检查,操作人员凭证进入施工区并在入口处办理登记手续,工作完毕由成品保护人员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
3)对已完成的区域,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凡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已完成的区域内。
4)预检后有整的项目须有特殊许可证方可进入。
5)统一全场成品保护标志,如挂“涂料未干”等警示牌加以保护。
6)对于购买的成品,进场前作好“四检”工作,既检验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凡不合格的不进场,作好现场和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
1、木制门及框成品保护措施
1)安装保护
a 门框扇进场后,应妥善保管;放入仓库,下面垫起,离地20~24㎝,码放整齐,上面用苫布盖好,防止受潮.
b 框扇及其他木装饰应及时刷一遍油漆,木框靠墙一边应刷木材防腐剂进行处理。
c 主要施工通道木门框(套)安装后用铁皮或木夹板保护,其高度超过手推车轴.
d 修理调整门时应用大木楔将门边垫起卡牢,以免损坏门边;不得硬撬,以免损坏扇料和五金。
e 安装工具应轻拿轻放,不得乱仍,以免损坏成品。
f 安装门扇时严禁碰撞抹灰口角,防止损坏墙面灰层.
g 已安装的门、扇四周用木楔背紧;必要时设专人看管,防止刮风时损坏。
h 门安装后,不得在室内使用手推车。
i 五金的安装应符合图纸要求,严禁丢、漏。
2)验后保护
应采用瓦楞纸板满贴 ,并在门框安装后即时保护。细部整改完成后才能拆除保护。
3)保护效果
门框安装中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门框四周发泡胶填缝时,不能用铁铲清理粘在门框上的发泡胶。门套线完成后即时用成品瓦楞纸板满贴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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