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行内术语(全)
医药代表行内术语
1、临床费:药品上市后,需要相关领域医生支持,并提供继续研究和观察,并针对合适患者进行推广应用中间所需要的费用,给临床医生处方的回扣就叫临床费(PMS)。
2、医院纯销:是指医院实际销售出去的销量,即上月库存量+本月进货-本月库存=纯销
3、终端:药品到患者手中使用的终级端口(医药、OTC药店)
4、VIP医生:对在终端推广处方上量快而大的医生的尊称
5、手医生:对在终端推广处方上量快而大的医生的俗称
6、药贩子:对个体代理推广的经营者的俗称
7、临床杀手:对在终端推广上量快而大的医药代表的俗称
8、串货某一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经销商为了牟取非正常利润,蓄意向非辖区倾销货物。
串货的种类有以下3种:
良性串货自然性串货恶性串货
良性串货的定义为:厂商在市场开发的初期,有意或者无意地选中了市场中流通性强的经销商,使其产品迅速流向市场空白区域和非重要区域。
自然性串货的定义为:经销商获得自身正常的利润后,无意中向自己辖区外倾销产品。当市场的空白点逐渐被填补,各经销商逐渐壮大的情况下,自然性串货在所难免。
恶性串货的定义为:经销商为了获得非正常利润,蓄意向自己辖区外的市场倾销商品。恶意串货形成的5个大的原因:
市场饱和;
厂商给予的优惠政策不同;
通路发展的不平衡;
品牌拉力过大而通路建设没跟上;
运输成本不同导致经销商投机取巧。
9、冲货:是大量的串货,数量更巨大。
10、统方:医生的处方被药房收下后,是要被统计、保留几年的,你的品种根据药房人员对处方的统计得到每个月、每个医生实际开出多少,然后你按照这些数据,给医生临床费。
11、跑方:医生开了处方药,但病人没有去取药,但医生按开的处方量统计,这就叫跑方。
12、虚数:医生开了处方药,但医生可能虚报处方数量,或者因病人没有取药,导致处方统计数比实际纯销量大。
13、限方:医院对医生所开的每一张处方进行最高限量,最高不超过多少金额,其中规定检查费占多少比例?药品占多少比例?
14、招标采购:是由采购方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邀请投标人前来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对投标人提出的价格、质量、交期、技术生产能力及公司实力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最合适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并对其签订供货合同的整个过程。  15、招标挂网:所谓挂网就是把药品
采购的信息挂在由政府部门为药品交易搭建的一个专门用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网络交易平台”,挂网本质是属于网上竞价采购,就是你的产品价格定期公布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医院根据价格决定是否采购,招标挂网与招标区别:招标不是家家都能中标,而挂网是只要你同意挂网限价就能中,另外招标的价格不时统一的,而挂网的价格原则是同一质量层次、同一规格的药品价格是一样的扣率
16、“扣率”:扣率是指批发价的百分比. 即药品批发价的折扣,如60扣就是批发价的60%。你进医院的一种药品批发价是15元,如扣率是70扣,则迸院价:15*70%=10.5元。药品进院当然是扣率越高越好了。同样的药品如90扣,则进院价就变成:15*90%=13.5元了。比70扣的进院价整整多出3元,这样你这个品种的利润空间就多了3元。 扣率=底价/批发价 ,批发价=零售价/1.15,批发价*扣率=医院回款价,零售价-医院回款价=医院利润。
17、医院处方量:医生看病开出去的处方数量
18、医院门诊量:挂号看病的人员数量
19、药品穴头:掌握药品进入医院通道的药品代理商,一般一个地方都有若干个“药品穴头”,
他们和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都有特殊的关系,可以打通各种“关节”。有的“药品穴头”自己开有医药公司,有的挂靠在某一家或者几家医药公司名下。“药品穴头”一般代理着若干种药品,手下有许多业务员(或称“医药代表”)。一家医药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连医药公司向医院供货都要“药品穴头”帮忙,他们的“能量”很大。
20、招标死:现在各地较普遍进行的医药招标一定程度上压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价格,使得药品经销商给医院和医生的回扣空间受到挤压,而回扣少了,药品的销量就直接受到影响,这就是业内人士所说的“招标死”。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许多经销商想出许多对付招标的招数,如将药品规格变一下,或者将药品名称变一下,就可以进行“独家规格”或者“独家品种”的招标,造成只有一家竞标的事实。一些经销商还通过“公关”等活动,使招标价不致于被压得过低。记者在调查时发现,一些中标药品的中标价仍然远远高于市场零售价。
21、二次公关:省级药品招标只框定了可以进入医院的药品,这是药品进入医院的第一道门槛。要真正进入医院,还要经过医院药事委员会的“确标”,确定最终进入医院的药品。一般药品中标后,药品经销人员的下一步工作是到医院进行第二次公关活动,想办法“摆平”医院药事委员会的成员,即“二次公关”。
22、走医院和走市场:目前,药品购销在事实上形成了价格上的双轨制,通过医院销售的药品执行的是政府部门核定的零售价,通过市场平价药店销售的药品执行的是竞争环境下形成的市场价。由于“零售价”中包含着“公关费用”,一般情况下“零售价”远高于“市场价”。医药生产企业根据经营策略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药品是通过医院销售还是通过市场销售。一般药品代理商和药厂在进行谈判时,首先确定是代理药品是“走医院”还是“走市场”。
23、大包:顾名思义就是厂家底价供货,产品出厂后的招投标、开发促销工作全部由经销商来完成。
24、小包:就是厂家(大区域经销商)负责产品的招投标、开发甚至
回款(费用),经销商(自然人)负责产品的促销上量工作。
25、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产品通过一级经销商直接配送给医院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级经销商必须直接从生产商购货、结算,由生产商直接对经销商开具发票。国家新的医改方案对基本药物实现定点生产、专门配送实际上就是实现“两票制”。
26、走票:是指一些没有药品经营资质,但掌握较固定的销售渠道和药品来源的自然人,通
过挂靠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在支付一定额度的税款或管理费之后,将自身药品经营行为“正当”化的活动,其本质是无证经营者使用有证企业的票据进行药品经营活动。
27、医药圈里的行话“过票”完全解密
实际上是这样的,因为国家不允许药品从厂家直接销售到医院,中间必须通过医药公司,所以,挂靠一家医药公司的一个主要目地就是过票。过票就是把从厂家开出的增值税票换成医药公司开出的税票。
一般是商业单位过票多些。比如A代表厂家,B代表现在合同商业经销单位C新的过票单位,以前都是A----B,也就是签合同,发货到B,然后由B配送给医院终端。你去B收款然后再发货如此循环即可;过票的目的就是要甩开A,而且能以更低的税费和快捷的资金回笼为保证,所以你到C,把A的相关手续资料拿给C,并以底价发货合同签到C,再把C的手续资料拿并签合同给B,这样C就是过票单位了,先由A开底价票到C,再由C开合同价的票到B,最后收款就是B直接汇到C帐,再由C转给你,发货上可以直接叫A发到B就可以了,以上情况比较简单,主要是A完全同意你底价购买且同意开给你底价税票。
下面我举个例子:比如你以2块代理某产品,以20元的价格卖到医院,医院所需要的20元的票就必须由上面说的C医药公司开了。中间的差额税一般由你来承担:(20-2)×17%,或者你交纳一定的点(一般是票面额的5-7个点)给C公司,由C开票处理。
下面我想再说下如何计算增值税:
我国医药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增值税税额=无税价格×17%
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额=含税价格
如:某药品含税批发价:10元/盒。
那相应的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0/(1+0.17)=8.547元/盒
增值税税额为:10-8.547=1.453元,或者,8.547×0.17=1.453元
含税批发价×1.15=含税零售价
例:某药含税批发价为10元/盒,
则含税零售价为:10+10×0.15=11.5元/盒
其中增值税税额为:不含税零售价×0.17,或者,含税零售价×0.17/1.17
所以,增值税税额=11.5×0.17/1.17=1.67元
28、第三终端
第一终端大型医院
第二终端药店
第三终端乡镇医院及诊所
第三终端的定义为“除医院药房、药店(包括商超中的药品专柜)之外的,直接面向消费者开展医药保健品销售的所有零售终端。药品底价查询
第三终端的主要阵地是广大农村和一些城镇的居民小区,如社区和农村的个体诊所、企业和
学校的医疗保健室、乡村医生的小药箱、农村供销合作社及个体商店中的常用药品销售小柜等等”。
随着市场的拓展,我们又对第三终端的概念进一步延伸,认为第三终端应该随着医药渠道和终端市场变化而在不断延伸和概念范畴的转变。提出第三终端的概念的根本目的是想把我们营销工作进行更大范围的延伸,以扩大我们能够工作到的零售终端和以零售终端模式营销的乡镇卫生院、小型厂矿医院和医务室等医院终端的工作。准确地说是处方营销队伍和OTC营销队伍目前还未能工作到的终端(非目标终端)。这时我们将目前营销团队无法触及到的非目标终端包括农村周边市场中的小药店也纳入我们第三终端开发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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