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人传信方式的诗句
1. 古代的传信方式有哪些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有组织的传递信息系统的国家之一。
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信息传递就已见诸记载。乘马传递曰驿,驿传是早期有组织的通信方式。
位于嘉峪关火车站广场的“驿使”雕塑,它取材于嘉峪关魏晋壁画墓,驿使手举简牍文书,驿马四足腾空,速度飞快。此砖壁画图于一九八二年被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作为小型章邮票主题图案使用,由此看出嘉峪关是中国信息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古代信息传递的出现离不开“上下五千年,纵横十万里”的长城。“长城”一词始见于战国时代的文献记载。
在古代不通朝代有着不同的修筑形式,所以对这种防御工程的称谓也有所不同,如:列城、方城、塞、暂洛、界壕、边墙等,实际上均指“长城”,其实广义的长城是对中国古代所有的巨型军事工程体系而言。 在历代长城修筑过程中都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据险致塞”。
一是根据地型来构筑工程。二是充分利用地理天险防御敌人。
长城以垣墙为主体,包括了城障、关隘、兵营、卫所、墩台、烽堠和观察、通讯等综合功能,形成了古代最为严密的军事防御体系。其中,设于长城内侧的烽火台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西周时期,为了防备敌人入侵,采用“烽隧”作为边防告急的联络信号。在古史书《周礼》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在各国从边疆到腹地的通道上,每隔一段距离,筑起一座烽火台,接连不断,台上有桔槔,桔槔头上有装着柴草的笼子,敌人入侵时,烽火台一个接一个地燃放烟火传递警报。
每逢夜间预警,守台人点燃笼中柴草并把它举高,靠火光给领台传递信息,称为“烽”,白天预警则点燃台上积存的薪草,以烟示急,称为“燧”。古人为了使烟直而不弯,以便远远就能望见,还常以狼粪代替薪草,所以又别称狼烟。
周朝规定:天子举烽燧各地诸侯必须马上带兵前去救援,共同抵抗敌人。由此可见,烽燧制度的实施,意味着早在周时就已出现了庞大而又完善的军事信息联系网络。
古人传递信息的方法
我国考古工作者于1972年至1976年在居延通过发掘获得了汉代木简三万余枚,并发掘了烽燧遗址,对我们了解汉代烽燧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据木简可知两汉时代,从河西四郡(今甘肃省武威、张掖、酒泉、敦煌)一直到盐泽都有烽燧设置,而且规模很大,管理极严,号称“烽燧万里相望”,据说是“五里一燧、十里一墩、三十里一堡、百里一城塞”举放烽火,昼夜不同,白天放烟,夜晚举火。
此外,还采用各种不同的暗号表示进犯敌人的多少,敌人在五百人以下的放一道烽火,在五百里以上的放两道烽火等等。在出土的《塞上烽火品》中记载了当时朝廷制定的临敌报警和举放烽火的条例,即“联防公约”。
该条文规定了在匈奴侵扰的不同部位、人数、时间、意图、变动以及天气异常等情况下,各塞举放烽火的类别、数量、传递方法以及发生失误如何纠正等细则,就连燧长有病请假都要经上级批准。这种信息传递方法,对防守边疆、抵御敌人曾起过一定的作用。
烽火传递信息是非常快速的,在公元前119年大将卫青和霍去病率领几十万大军分路出击,以举放烽火作为进军的信号,仅仅一天的时间,这一信号就从河西传到几千里外的辽东。由于烽燧报警的迅速及时,直到明、清时代仍然沿用不衰。
山东省的烟台市就是因为明朝在那里设置狼烟台,以防倭寇入侵而得名的。 烽火传递军情固然迅速,但它不能完整地表达深刻复杂的军事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军事的需要,依靠畜力传递信息的通信方式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形成了传递官府文书的更为严密的驿传制度和烽燧报警配合使用。
西周时期,为了适应周王同诸侯之间联系需要,在大道上每隔30里设一个驿站,备良马周车,专门负责传递官府文书,接待来往官吏和运送货物等。孔子曾说:“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
意思是说,他所提倡的道德学说,比邮驿传送命令传播得更快。可见当时的邮驿通信不仅已相当完备,而且速度也已相当快了。
秦汉时期,形成了一整套驿传制度。特别是汉代,将所传递文书分出等级,不同等级的文书要由专人、专马按规定次序、时间传递。
收发这些文书都要登记,注明时间,以明责任。 隋唐时期,驿传事业得到空前发展。
唐代的官邮交通线以京城长安为中心,向四方辐射,直达边境地区,大致30里设一驿站。据
《大唐六典》记载,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驿站,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共二万多人,其中驿兵一万七千人。
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路兼并三种,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 唐代对邮驿的行程也有明文规定,陆驿快马一天走6驿即180里,再快要日行300里,最快要求日驰500里;步行人员日行50里;逆水行船时,河行40里,江行50里,其它60里;顺水时一律规定100到150里。
诗人岑参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诗中写到“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幕及陇山头”。在这里他把驿骑比做流星。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6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传递速度达到每天500里。
由此可见,唐朝邮驿通信的组织和速度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 宋。
2. 古人的传信方式
古人传递信息的方法 特定借代物 (1)结绳。
结绳记事是一种常见的原始信息传递方法,我国古代社会结绳记事的做法在史书中多有描述,《周易》载:“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庄子》载:“昔者容成氏……祝融氏、伏羲氏、神农氏,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北史》也提到:“射猎为业,淳朴为俗,简易为化,不为文字,刻木结绳而已。”
结绳法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应用广泛且年代久远。台湾高山族人记录约会日期,就按天数打若干绳结,每过一夜即解开一结。
西藏珞巴人则是每过一天用刀割一结,直割到最后一结就表示到期,绳结解完表示赴约之日。云南独龙人单独出远门,往往要在腰间系一麻绳,走一天打一结以记录走出天数。
瑶族在二人发生纠纷时常在头人面前获得裁决,其方法是,争执者各执一绳,谁诉说一理由即打一绳结,直至说完为止,绳结多者胜诉。在阶级社会里,结绳的传统也被商人继承下来,并在形制和用途上加以变化。
在店铺、酒店肆、茶楼及行商的摊位上,各种各样的幌子或招牌,往往饰以各种饰片,用绳串缀,下缀幌绸、五彩条状织物、各种料珠或排穗,也有许多造型独特的幌子,由粗麻绳打
结编织而成。在这里,绳节成为传递广告信息的新型媒介。
(2)刻木。刻木为另一种符号语言。
史书上也曾记载我国各地刻木记事的历史事实,如《后汉书》载,“大人有所召呼,则刻木以为信”,虽无文字,亦不敢违。《岭外代答》也载:“瑶人无文字,其要约以木契合二板而刻之,人执其一,守之甚信。”
《云南腾越州志》也提到:“夷有风俗,一切借贷赊用、通财期约诸事,不知文字,唯以木刻为符,各执其半,如约酬偿,毫发无爽。” 刻木为记的习俗在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则演变为官工的铭刻或名人商品的标记,即在所售商品上打上官工的名字或名人的名字。
如果往前追溯,刻木甚至可以视为商品商标和标记广告的源头。 (3)狼烟。
我国春秋时期,就有用火光烽烟传递军事警报的记载。秦始皇以后,在万里长城上每隔十里即筑一烽火台,用干燥的狼粪做燃料,点燃之后,火光烟雾腾空,可把紧急警报传到很远的地方。
古诗“平沙落日大漠西,陇上明星高复低;孤山几处看烽火,壮士连营候鼓鼙”之句,正是这种原始信息传递法应用的真实写照。这种传播媒介在古代社会商人们的经商活动中也被使用,如在不同时期,都有夜行的商队、马帮“举火为号”的记载。
(4)鼓。原始的信息传递法既有作用于视觉的,也有作用于听觉的。
作用于听觉的信息传递主要借助于音响传播工具来进行,其中以信号鼓最为常见。我国基诺族的牛皮木鼓,也是把一段粗树木的两端凿空,再缚以带毛的黄牛皮,悬在树上用木槌敲击,每逢年节,一听鼓声即男女老幼云集,唱歌跳舞。
(5)竹号。我国怒族在丧礼时用竹号传播信息,通过吹奏不同数量的竹号来向全村报丧。
竹号的数目按死者的身份而增减:未婚死者吹一个竹号,已婚者吹两个,老人和首领吹五六个。部落成员闻讯随即赶到死者家里,送来鸡蛋吊唁。
进入阶级社会,随着行商坐贾的分化,行商走街穿巷,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吹、拉、弹唱等信息传播工具,如汉代商人就有吹箫卖贻糖的记载。 (6)音响器具。
我国新石器时代庙底沟遗址出土的陶钟、陶埙,姜寨遗址的三孔陶埙都具有音乐发声作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声响广告的形态日益丰富多彩,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器物都有可能成为声响广告的传播媒介,如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碗、盏、盆等,与娱乐相关的箫、琴、瑟、鼓、锣等,也成为了广告信息传递的工具。
出于广告宣传的需要,许多商人还专门制作了表现行业特征的响器器物,比较典型的就有货郎的拨浪鼓,剃头理发者所用的镊叉,磨刀匠所使用的铜制拍板等。 特定借代物的广泛使用,说明广告传播的方法、途径有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传播活动的频繁和传播技术的进步,人们借用一切可以借用的工具或物件更有效、更富有针对性地传递广告信息。媒介形态的丰富,使人类的广告传播在更宽泛的地域内进行,并传递着更为丰富的思想、文化及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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