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图
(积分管理类)
申请受理: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和网站两种方式申请(网上申请需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经审核,申请人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且具备必备条件的,接受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
团市委负责志愿者志愿服务情况审核并评分。
税务部门负责申请人纳税情况审核并评分。
工商部门负责申请人投资情况审核并评分。
房管部门负责申请人自有居所权属情况审核并评分。
民政部门负责申请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慈善捐赠和在军队立功授奖等相关证明审核并评分。
卫生部门负责申请人卫生行业执业注册证书、献血等相关证明资料审核并评分。
科技部门负责申请人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明审核并评分。
计生部门负责申请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审核并评分。
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审核并评分。
教育部门负责申请人学历情况审核并评分。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申请人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技工教育学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审核并评分。
公安部门负责申请人在莞连续居住年限审核、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并评分。
名单审批:计生、公安部门核查工作结束后,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拟入户人员名单报本镇街党委政府审核,镇街党委政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名单公示个人积分入户查询与复核:经审核通过的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各镇街通过网络、报纸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复议。
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流程图
(条件准入类)
申请受理: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窗口和网站两种方式申请(网上申请需到现场确认),申请人
原则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无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入户。经审核,申请人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且具备必备条件的,接受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
综治部门负责“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审核。
民政部门负责申请人在军队立功授奖等相关证明审核。
计生部门负责申请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审核。
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审核。
组织部门负责“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组织书记荣誉称号审核。
体育部门负责申请人体育技能情况审核。
税务部门负责申请人纳税情况审核。
工商部门负责申请人投资情况审核。
教育部门负责申请人学历情况审核。
公安部门负责申请人在莞连续居住年限审核、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审查。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申请人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技工教育学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审核。
名单审批:计生、公安部门核查工作结束后,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拟入户人员名单报本镇街党委政府审核,镇街党委政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名单公示与复核:经审核通过的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各镇街通过网络、报纸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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