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已排序
一、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
婚姻家庭法是指对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是对于婚姻家庭法中相关术语的解释和说明。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其中已按照排序依次介绍。
二、婚姻家庭法名词解释
1. 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行为。婚姻登记是合法夫妻关系的确认证明,也是夫妻享有合法权益的前提。
2. 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是指某种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无效或不具备效力的状态。婚姻无效可能是由于未达到结婚的法定条件、存在婚姻障碍、缺乏真实意愿等原因所致。
3. 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和行为。离婚可以是双方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等方式进行。离婚的原因可以是感情破裂、虐待、重婚等。
4. 再婚
再婚是指已经离过婚的一方再次成婚的行为。再婚的出现意味着离婚后继续建立新的婚姻关系,再婚可以是双方历经失败的婚姻后的一种选择。婚姻法 财产分割
5. 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在离婚后由谁来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抚养权通常由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6. 赡养费
赡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亲属对于需求方经济养育的支付义务。赡养费主要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等。
7. 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婚姻成立前夫妻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进行分割。
8.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9.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形成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清偿和分割。
以上是婚姻家庭法中一些常见名词的解释和说明,这些名词在婚姻家庭法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约束力。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这些名词,对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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