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就业信息系统填写说明【模板】
****大学就业信息系统填写说明
一、就业去向选择
二、具体说明
(一)升学
填写过程中,请毕业生对照自己手中收到的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已确定上研,但在学院规定的填报时间内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请与录取院校联系核实档案、户口转寄单位名称和地址,无法核实确定的,请务必与所在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说明情况,并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后,尽快到就业信息系统填报数据,以免因填报错误影响后期户口档案的转迁、转寄工作。
(二)出国
出国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将户口、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二分”到生源省份的就业主管部门,大致可以分为以
下三种情况,请“对号入座”,并根据个人情况参照后面表格中各类情况填写说明填报数据。
注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接收档案、户口时,均有严格的接收条件,毕业生需满足相关条件,并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方可将档案、户口存放至该处。
1、户档存留学服务中心
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者,可选择此项:
(1)毕业生为非北京生源,且入学时将户口迁来我校,已拿到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已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符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和落户的条件,申请将户口、档案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毕业生在入学时户口未迁入我校(包括北京生源和非北京生源),已拿到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已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符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的条件,毕业后仅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仍在入学前地址不动。
北京 户口
2、仅档案存留服
毕业生为非北京生源,且入学时将户口迁来我校,已拿到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已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的条件,但不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落户的条件,毕业后仅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从学校迁回生源所在地。
3、户档回原籍
毕业生能够拿到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不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和落户的条件或者自己不联系存放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校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将毕业生档案、户口“二
分”回其生源地。
4、其他说明
(1)关于“二分”
即毕业生毕业时没有落实就业单位或就业单位不能接收其户口、档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地市县都设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外地高校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可在本省或地市内做二次分配(派遣/调整),简称“二分”。毕业去向为“二分”的毕业生请查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二分”文件》,务必点击查看生源省市相关文件。
(2)关于“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毕业去向为“出国”(即“户档存留服”)的毕业生没有就业报到证,档案由学校档案室通过机要转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迁来学校的毕业生需在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持户籍卡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