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教育方案(精选8篇)
安全保卫教育方案篇1
为加强委内部治安保卫管理,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治安保卫任务
1、治安保卫工作是机关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依靠全体工作人员,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落实措施。
2、委办公室是实施本制度的职能部门,对机关内各处室执行本制度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3、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是治安保卫工作职责人,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处室实施,将治安保卫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制中,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4、委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主要任务:
⑴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⑵开展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动员和依靠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内部治安管理,开展防治,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⑶认真落实“四防”的各项具体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四防”工作中的隐患。
⑷参加当地公安机关统一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用心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⑸维护机关内部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负责机关内部各种临时工的治安管理。
二、治安保卫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好机关治安保卫“创安”活动工作计划,并与部门岗位目标职责制挂钩考核,与机关其他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总结。
2、健全机关保卫组织,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通讯器材,创造必要的运作条件。
3、组织机关各处室,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搞好内部综合治理。
4、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因素,研究处置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三、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1、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本委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使之有章可循,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加强值班,严格执行门卫出入登记制度,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3、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的原则,正确确定委机关要害部位、重点部位和消防重点保卫目标,年初签订目标管理职责书,实行每季一次的定期检查、年终奖罚兑现。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安全保卫教育方案篇2
由于世纪英皇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治保工作的需要。依据7月14日下午15点,建设单位召开的关于解决世纪英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治保、防盗、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会议纪要的工作要求,我工程项目总包单位为维护施工现场,安全治保、防火、防盗,保护建筑成品文明施工等项防范工作,保障世纪英皇建筑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秩序,按期完工。避免该项目遭受到不法分子的破坏及盗窃,使本项目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项目部制定安全治保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在建设单位的协调和领导下,各施工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项目部设立了安全保卫部。
在甲方领导的支持和指挥下,全面展开安全治保工作。
1、安保部长为:宋长庚,全面负责本施工现场的安治保管理工作。
2、安保部副部长为:方景春、李全迎,协助安保部日常安全保管理工作。
3、安全治保值勤监督检查员:李全迎、吴祖洪、张建、石自华、刘泽江、廖崇轩等人员。
二、安保部工作职责:
1、在建设单位和我项目部的指挥和领导下,带领本部全体安全治保执勤人员,对本施工现场的材料物品、建筑成品的监查保护、以及防火治安、文明施工督察等项安全保卫工作。
2、保安员工作职责是:在保安部的领导和指挥下,保护施工现场材料物品不被盗,建筑成品不受损。以及进出场的行人与车辆进行巡查,和文明施工等项不规范行为的监督工作。
三、保卫工作值勤工作办法:
本部值勤人员,分为三组,轮班24小时巡逻护场,并和门卫值班人员紧密配合。发现可疑被盗情况及时锁住大门,组织在岗所有值勤人员联合进行捉贼。并及时与有关值班人员联系。
四、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1、在重庆林建物业和江州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二重庆分公司世纪广场项目部的领导和指挥下,各施工单位的支持下,安全保卫部展开日常安全保卫监查管理工作,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的作业职工进行尊章守纪、安全治保防火防盗,建筑成品保护等的工作教育。各单位所属在场或进出场人员及车辆必须尊守*规定,应无条件自觉接受我部门卫及巡查保安
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干扰保安人员正常的执勤工作。在保安人员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必须服从执勤人员的管理。如发现无理取闹,制造事端,打架斗殴,不听劝阻。影响安保执勤工作,使施工生产受到影响。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对事故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进行追查责任,并处理教育。事项由甲方在工程结标时,从工程款中扣除,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事故情况,移交当地公安派出所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各施工单位应及时为本单位职工配发胸牌出门证件,配发后的人员应自觉配挂胸牌,便于安保工作的管理,无证人员禁止入场。
3、在本施工现场内各单位所属施工人员,未经有关单位领导的批准不得私拿挪用他人单位的材料物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因施工所需,必须经双方领导协商同意后方能使用。
4、各施工单位提供的安保人员,在本场执勤巡查工作中所发生的不安全事项,应由甲方与供人单位协调解决处理。安保部门只负责日常安保护场管理工作。安保人员原单位对提供的保安执勤人员应及时按期发放值班工资。
5、各施工单位所派入安保部的执勤人员,应按照甲方安保工作的要求,在本项目部交工前
不应随意将执勤人员抽调更换,造成空岗,无人执勤,发生被盗现象应由甲方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6、建设单位应按08年7月14日安保会议要求应向安保部提供办公场所,保安服装、警棍和对讲机,办公执勤设施及日常安保管理工作中的活动经费等项保障供给。
7、为保障本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从宣布执勤之日起,在职在岗值班安保人员,应须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做好交接班,作好值班工作中的情况记录。执勤时不脱离工作岗位,不睡觉,不闹事,不将社会闲杂不明身份的人员带入本现场居住闲谈,认真坚守执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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