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灭火器检测维修方案
灭火器检测维修方案
1 维修基本要求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应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灭火器维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并取得资质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
灭火器维修条件检查由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
灭火器维修单位在取得灭火器维修资质后,每2年要进行一次维修条件检查;
灭火器维修条件检查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要求进行;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由法定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实施;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灭火器维修能力检验按照本标准第8章的要求进行;
1 维修条件
维修用房
维修用房总使用面积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要求,且不得少于200m2 不包括露天场地和棚户建筑;
输掉一辆车维修场地、设备、环境应满足生产工艺及有关环境保护、卫生和劳动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应独立设置水压试验室、灌装充压室、灭火剂化验室、零部件仓库和成品仓库,维修场地布局应合理;
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剂的区域应与水压试验、气密试验区完全隔离;储存和灌装干粉灭火剂的房间应配置干湿温度计,定期记录温湿度,且具有防止灭火剂失效的防护措施;
灭火剂化验室面积不得小于20m2,且能检验干粉灭火剂主成份含量、吸湿率,CO2含量及含
水率;
维修设备
维修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维修设备
维修设备名称 | 要 求 |
拆卸、组装设备 | 必备 路由器连接上但上不了网 |
清洗设备 | 必备 |
干燥设备 | 必备水基型灭火器除外 |
干粉灌装设备 | 干粉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不得影响灭火剂使用效能 |
添加剂混合灌装设备 | 蚬子含添加剂的水基型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
二氧化碳灌装设备 | 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
驱动气体灌装设备 | 必备包含0MPa~,精度不低于级的监控压力表以及必要的接口或夹具 |
报废处理设备 | 必备可选用压扁、打孔或锯切设备 |
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1.1 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应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且符合表2的要求;
表 2 检验设备
序号 | 检验设备名称 | 要 求 |
1准生证怎么办 | 水压试验装置 | 应能满足相应产品标准检测要求,压力表准确度不低于级 |
2 偏旁部首 | 常温气密试验装置 | 应能满足相应产品标准检测要求 |
3 | 残余变形测量装置 | 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
4 | 高温气密试验装置 | 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包含0℃~100℃,精度1℃的温度计 |
5 | 电子秤 | 0kg~30 kg,准确度为1/3000,手提式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
6 | 磅秤或电子秤 | 0kg~100kg,准确度:磅秤3级、电子秤,推车式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
7 | 备用压力表 | 0MPa~4MPa,不少于1只,准确度不得低于级 |
0MPa~40MPa,不少于1只,准确度不得低于级,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企业必备 | ||
8 | 游标卡尺 | 精度为,规格为0mm~150mm |
9 | 螺纹规 | 与维修品种相对应 |
10 | 秒表 | 精度15min内 |
11 | 卷尺 | 5m,精度1mm |
12 | 钢直尺 | 50cm,精度1mm |
13 | 灭火剂检验设备 | 检验干粉灭火剂主成份含量、吸湿率,CO2含量及含水率;添加剂的主要性能指标,可以委托其他具备检验设备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
14 | 压力指示器示值检验台 | 应用气体作加压介质,压力表准确度应为级,测量范围0MPa~4MPa |
计量设备的量程、精度应与使用要求相匹配;
应按照规定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对维修设备、检验设备进行校准或检定,设备校准或检定状态得到识别;
1.2 维修人员
从事灭火器维修工作的技术、维修操作和检验人员,均应接受上岗前培训和实际操练,熟悉本岗位职责、灭火器结构原理、产品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维修单位人员数量应满足维修品种和维修数量的需要;维修单位应至少配置消防工程师1名,专职技术、维修操作人员2名,专职检验人员或化验员2名;
专职检验人员或化验员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维修技术、维修操作人员、专职检验人员或化验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维修人员每2年至少培训一次;
当产品标准、配件标准或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应对维修人员进行再培训;
1.3 维修质量管理
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并能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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