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伟赌博案(龙公(城南)行罚决字[2021]0142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龙公(城南)行罚决字[2021]01422号
【处罚日期】2021.07.02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许魏洲 放【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浙江省龙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温州市
【处罚对象】方以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06:03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1日15时许,方以伟等人在龙港市威龙小区以龙港三副头的形式进行赌博,于2021年7月1日16时05分许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具扑克牌叁副,方以伟携带赌资160元。方以伟的行为已构成赌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方以伟二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一百六十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苍南农商银行龙港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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