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一消《综合能力》考点总结:第三篇
第三篇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第九章干粉灭火系统
考点 1 按储存方式分类
储气瓶型干粉灭火系统、储压型干粉灭火系统
考点 2 干粉储存容器的现场检查
1. 外观质量检查
2. 密封面检查
3. 充装量检查:要求实际充装量不得小于设计充装量,也不得超过设计充
法国对丹麦装量的 3%,
可通过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灭火剂充装时称重测量等方法检查。
考点 3 喷头最大安装高度
对于储压型系统,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
7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度不大于 6m;对于储气瓶型
系统,当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 8m;当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时,喷头的最大安装高度不大于 7m。
电脑无法正常关机考点 4 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 一 ) 日检查内容
1) 干粉储存装置外观。
2) 灭火控制器运行情况。
3) 启动气体储瓶和驱动气体储瓶压力。( 口诀:外押运 )
( 二 ) 月检查内容
1) 干粉储存装置部件。
2) 驱动气体储瓶充装量。
( 三 ) 年度检查内容
1) 防护区及干粉储存装置间。
2) 管网、支架及喷放组件。
3) 模拟启动检查。
考点 5 功能检测
青岛什么好吃1) 模拟干粉喷放功能检测。
2) 模拟自动启动功能检测。
3) 模拟手动启动 / 紧急停止功能检测。
4) 备用瓶组切换功能检测。
第十章建筑灭火器
考点 1 灭火器结构检查
3kg(L) 以上充装量的配有喷射软管,手提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 ( 不包
括软管两端的接头 ) 不得小于 400mm,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 ( 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和喷射 ) 不得小于 4m。推车式灭火器整体最低位置与地面之
间的间距不小于 100mm
考点 2 灭火器安装设置
灭火器箱不得被遮挡、上锁或者拴系。
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得小于 100°
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得小于 175° ( 灭火器箱规范是 160° )
嵌墙式灭火器箱的安装高度,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
1.50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 0.08m 的要求确定。
考点 3 灭火器基本配置
每个配置单元内灭火器数量不少于 2 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多于 5 具;
住宅楼每层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 100m²的,配置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 100m²,增配 1 具 1A 的手提式灭火器。同一配置单元配置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其灭火剂类型不属于不相容的灭火剂。
考点 4 灭火器安装设置质量验收
属于严重缺陷项 (A) 的有: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要求灭火
器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同一灭火器配置单元内的不同类型灭火器,其灭火剂能相容。
灭火器的保护距离符合规定,保证配置场所的任一点都在灭火器设置点的
保护范围内。
考点 5 灭火器检查周期
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全面检查每月进行 1 次,候车 ( 机、船 ) 室、歌舞
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每半月检查 1 次。
考点 6 灭火器维修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压力指示器指向
红区报修。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 3 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 1 年。( 水 31)
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
5 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 2 年。( 干 52)
送修灭火器时,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 1/4。
考点 7 灭火器报废
1. 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
1) 酸碱型灭火器。2) 化学泡沫型灭火器。3) 倒置使用型灭火器。4) 氯溴甲
烷、四氯化碳灭火器。5)1211 灭火器、1301 灭火器。6) 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2. 灭火器报废年限
1) 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 6 年。
2) 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 10 年。
3) 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 12 年。
3. 存在严重损伤、缺陷的灭火器
第十一章防烟排烟系统
考点 1 防烟系统
当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而前室不送风时,楼梯间与前室的隔墙上还可能设
有余压阀。加压送风口:常闭式用于前室或合用前室。自垂百叶式,常用于防烟楼梯间。
考点 2 机械排烟设施
(1) 排烟风机。排烟风机与加压送风机的不同在于:排烟风机应保证在
280℃的环境条件下能连续工作不少于 30min。
(2) 排烟管道。排烟管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 150mm
的距离。
(3) 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是安装在机械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平时呈开启
状态,火灾时当排烟管道内温度达到 280℃时关闭。
考点 3 系统的安装与技术检测
板材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除镀锌钢板及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外,板
厚大于 1.5mm 的可采用焊接。
高考如何填志愿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
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 600mm。
考点 4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
(1) 系统的设备、部件型号规格与设计不符,无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符
合消防产品准入制度规定的检验报告,系统设备手动功能验收、联动功能验收、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验收、机械防烟系统的主要性能参数验收、机械排烟系统的主要性能参数验收中任一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定为 A 类不合格;
(2) 验收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定为 B 类不合格;
(3) 观感质量综合验收任一款不符合要求的定为 C 类不合格;
(4) 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 B 2,B+C 6 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考点 5 系统每日检查内容
(1) 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控制柜的标志、仪表、指示灯、
开关和控制按钮;用按钮启停每台风机,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2) 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风机的外观和标志牌;在控制室
远程手动启、停风机,查看运行及信号反馈情况;
(3) 查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的外观;手动、电动开
启,手动复位,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考点 6 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9朵玫瑰花语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1) 每季应对防烟、排烟风机、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进行一次功能检
测启动试验及供电线路检查;
(2) 每半年应对全部排烟防火阀、送风阀或送风口、排烟阀或排烟口进行自
动和手动启动试验一次;
(3) 每年应对全部防烟、排烟系统进行一次联动试验和性能检测,其联动功
能和性能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第十二章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
考点 1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
等的供电设备,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
电梯等的供电设备最末一级配电箱为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处的配电箱。其他消防设备用电,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为这些用电设备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
考点 2 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线路的敷设
1) 当采用矿物绝缘电缆 ( 又名氧化镁电缆或防火电缆 ) 时,可直接明敷设
或在吊顶内敷设。
2) 当采用难燃性电缆或有机绝缘耐火电缆时,应采取与非消防用电缆隔离
的措施。
3) 明敷设、吊顶内敷设或架空地板内敷设时,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
要采用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
4) 暗敷设时,保护层厚度不要小于 30mm。
考点 3 防火封堵的部位检查
1) 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
2) 沿竖井垂直敷设穿越楼板处。
3) 管线进出竖井处。
4) 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间的隔墙处。
5) 穿越建筑物的外墙处。
6) 至建筑物的入口处,至配电间、控制室的沟道入口处。
7) 电缆引至配电箱、柜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
考点 4 电气防火要求及技术措施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不应小于
25m;距其他建筑物不应小于 l0m;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 35m。
户内电压为 10k 以上、总油量为 60kg 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
板的间隔内;总油量为 60~600kg 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0kg 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10k 及其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考点 5 电气线路防火措施的检查
预防电气线路短路的措施、预防电气线路过负荷的措施、预防电气线路接
触电阻过大的措施、屋内布线的设置要求。( 注意例子 )
考点 6 与可燃物的安全距离
电动机不小于 1.0m
电热器具不小于 0.5m
空调器具不小于 0.3m
第十三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考点 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 4 种形式
1)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 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切多音字组词4)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对应关系:自带电源对应配电箱、集中电源对应分配电装置、集中控制型
对应应急照明控制器。
考点 2 消防应急灯具安装一般要求
1) 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
光的措施。
3) 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
构件上。
4) 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在顶部安装时,尽量不要吸顶安装,灯具上边
与顶棚距离宜大于 200mm。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 2m,应安装在距地面 ( 楼面 )1m 以下的墙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 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 10m;在走道转向区不应大于 1.0m。
考点 3 平面疏散区域供电
大于 2000m
2
的防火分区应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
置;小于 2000m
2
的防火分区可采用专用应急照明回路。
应急照明回路沿电缆管井垂直敷设时,公共建筑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
不宜超过 8 层,住宅建筑不宜超过 16 层。
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所带灯具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
积不宜超过 4000m
2
。
考点 4 灯具配电回路
1)AC220V 或 DC216V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10A;安全电压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5A。
2) 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 64 个。
考点 5 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1) 输出回路不应超过 8 路。
2) 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 5A。
3) 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应大于 10A
第十四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考点 1 布线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
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2)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
度不应大于 2m。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①管子长度每超过 30m,无弯曲时。
②管子长度每超过 20m,有 1 个弯曲时。
③管子长度每超过 10m,有 2 个弯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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