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点位改造文案
垃圾桶点位改造文案
1总则
1.1为指导XX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 -2021 《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51260- -201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导则所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是指只配置了投放容器和指示栏的分类投放点。
1.3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应遵循完善投放设施设备、改善投放品质环境、提升投放便利程度、促进投放习惯养成的原则,选择基础差、年限久、投诉多的分类投放收集点作为升级改造重点,鼓励优先选择服务半径大、服务人数多的分类投放收集点进行密闭化升级改造。
1.4实施升级改造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应首先完成撤桶并点或已纳入撤桶并点后的投放点规划改造中,避免重复升级改造造成浪费。
1.5改造后的投放点应便于垃圾投放和收运车辆安全作业,不占用消防通道、车行道、人行道和盲道等。
1.6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布设密度应便于投放和监督管理,服务范围为200-300户或服务半径不超过120m,单栋户数超过200户的住宅楼可每栋设置1处。在确保存放总容纳量的前提下,可视情况提高投放点服务户数。除投放点外,小区内可采用更低的布设密度布设废旧织物回收箱、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有害垃圾专用密闭箱、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存放点等。
2.1垃圾分类投放点根据设置标准分为三种类型,即:易版、标准版、绿驿站升级版
2.2各投放点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2.2.1覆盖区域地面应做硬化处理,满足基本防渗、防滑要求。
2.2.2具备光照条件、设置在建筑物外的投放点应有遮雨功能。
2.2.3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应具有锁闭功能;物应根据小区投放情况,重点围绕纸类、瓶罐类设置投放容器。
2.2.4投放容器类别从两类其他垃圾、厨余垃圾至四类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不等,指示栏应根据设置容器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内容调整。
2.2.5垃圾分类投放点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牌,标注“垃圾分类投放点”或“绿驿站”,可根据投放点情况明确标识“定时”或“误时”字样。
2.3简易版指受场地条件等因素限制,除满足基本要求外,无法采用厢房或箱体、桶罩等外包措施对投放容器进行密闭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可采用棚亭式或移动式。
2.3.1简易版设置的垃圾投放容器应具备厨余垃圾定时投放功能,可采取容器锁闭、点位锁闭或定时出桶方式。
2.4标准版指除满足基本要求外,法采用面积较大的厢房,但可采用箱体、桶罩等外包措施对投放容器进行密闭的垃圾分类投放点。
2.4.1 投放口应安装锁具,适应不同类别垃圾的定时投放要求。
2.4.2投放口位置应设置分类标志,投放口高度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
2.5绿驿站升级版指具备充足的场地条件,集投放、收集、暂存等功能于一体的垃圾分类投放点,主要形式为厢房。
2.5.1投放口位置应设置清晰的分类标志,投放口高度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
2.5.2绿驿站升级版的建筑面积应满足服务范围内分类垃圾桶放置、暂存的需求。有条件的可设置清洗区、指导员休息区、环卫工具存放区等区域。
2.5.3绿驿站升级版应具备排水功能,地面坡度应有利于排水,冲洗的污水应排入污水管网。
2.5.4民用建筑内的绿驿站升级版应符合:
1地面和墙面应由防水和耐腐蚀材料制成或涂有相应材料的涂层
2设置在地下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2.6鼓励性条款
2.6.1鼓励配备除臭、消毒、满溢报警、垃圾桶清洗等辅助设施,或委托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应服务。
2.6.2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前提下,鼓励采取绿植花卉点缀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投放环境。
2.6.3鼓励设置人脸识别、洗手擦干或擦手、厨余垃圾破袋、桶盖自动启闭、语音提醒等便民措施。
2.7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存放点
2.7.1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存放点,应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识及告示牌。
2.7.2 存放点内应划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存放区,分类堆放。
2.7.3存放点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周边应设置实体围挡和实体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m,且不宜超过2. 5m
2地面应硬化,宜与小区道路同高
3装修垃圾可采用坚固耐用的专用收集容器存放。
4、智能化应用
4.1投放点升级改造需同步加装摄像头,不具备加装条件的,需统筹考虑利用周边摄像头,使投放点具备视频监控条件,视频监控信号应接入XX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4.2升级改造的投放点应加装厨余垃圾称重系统,其他类别可视情况加装。
4.3鼓励具备视频监控的投放点,同步配置针对违规行为自动抓拍并实时,上传的功能。
4.4投放点智能监管系统包含投放点基础信息采集、运行情况统计上报、问题上报及跟踪督办等功能。
5、升级改造实施步骤
5.1拟进行升级改造的投放点,应在摸清现状投放点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小区规模、功能定位、投放点周边现状等多种因素,确定桶点拟升级改造等级标准及样式,设计至少两套升级改造备选方案。
5.2备选方案可在公共宣传栏、主要出入口等人流比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公告或通过发布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征求意见,确定最终改造方案。
5.3投放点升级改造交付前,居民仍在原投放点投放垃圾升级改造即将完成前,应在原投放点对小区居民设置提醒,逐步提示转换投放地点。
5.4既有小区投放点取消的,原投放点可根据小区情况复绿或改作其他公共用途。
6、安全环保
6.1密闭投放点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抗风雪等防灾安全措施。
6.2投放点应配备杀虫、灭鼠设施及装置。
7、维护管理
7.1各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验收,升级改造后的投放点纳入垃圾分类台账统一管理。
7.2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设施的水、电接入居民小区公共水电设施,列入物业运行管理成本支出。
7.3投放点维护保养费用按照“谁建设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投放点,由政府每年列支专项经费予以保障物业自主建设的投放点,列入物业运行管理成本支出予以保障拍了拍功能政府购买服务所建设的投放点,由服务企业负责筹措资金予以保障。
7.4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施采购、建设、使用年限等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有关财务文件及标准执行。
7.5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监控影像信息应保存3个月以上。各区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应利用监控系统,定期抽查点位垃圾分类情况,并对垃圾分类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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