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工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激励全校教职工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2 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疫情防控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荐奖励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奖励工作的具体事宜。
组长:董黎生 副组长:王保军 倪 居 成员:
郭志戎 陶乃彬董 媛 马荣华 邓清卫 胡殿宇 李福胜 邢华燕 郑伟强 马世来 三、推荐范围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和集体。
四、推荐条件 和奖励种类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人员和集体,给予嘉奖。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人员和集体,记功。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全省乃至全国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和集体,记大功。
五、推荐 程序和 名额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可推荐本专班 1 人(如专班工作涉及全校范围,工作量大,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推荐人数,但不超过 3 人),另外在全校范围内推荐 1-2 人;各单位有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也可推荐1 人。
2.各单位可根据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申报拟奖励集体。
3.疫情防控奖励工作小组按照豫人社办〔2020〕42 号文件要求数额择优向上级推荐。推荐到上级未获奖励的个人,可确定为校内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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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关工作要 求 1.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性,本着“立标杆、树典型”的原则,推荐拟奖励人选。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奖励人选应当坚持优中选优,注重向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将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过程,一定要严格条件、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3.推荐过程要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推荐人选要经过部门党政联席会或领导班子集中研究确定,并将推荐拟奖励人选事迹材料在部门进行公示。
2020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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