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实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先期确定一批重点建设专业,探索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成果,并及时总结、凝练和推广专业建设经验,逐步带动其他专业建设发展,提高学校本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综合改革,强化配套。以专业认证促进专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以一流专业标准为参照,强化专业特,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加强与专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包括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和基层教学组织等。
(三)聚焦问题,创新模式。各专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专业发展面临的最主要
问题和矛盾,创新建设模式,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问题解决为落脚点,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过程考核,动态管理。在建设期内,以每年的考核成绩为依据,实施动态管理,起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效果。
二、建设方式
(一)建设目标
在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指导下,通过一流本科专业项目以及配套的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和基层教学组织等项目的建设,初步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成2.3个特鲜明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6-9个具有领先优势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最终形成“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四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体系,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引领所有本科专业建设发展方向,全面带动专业集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施步骤
1.分类实施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与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和基层教学组织等配套项目实施分类管理,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措施。不同级别的项目,设立不同的考核目标。
2双一流名单2022初公示.分步实施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是申报获批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确定一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第二步是通过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或学校组织开展的专业认证(评估),最终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或校级一流本科专业。
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遴选和管理
(-)遴选条件
申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
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等的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遴选程序
国家级、省级、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进行遴选。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按照《**学院重点建设专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推进
首批专业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经验,并落实专业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改革发展实际,适时遴选其他专业参加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优先往上推荐申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基本程序如
下:
1.专业申请。凡符合一流本科专业遴选条件的专业,均可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报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依据遴选条件进行认真讨论、评议,择优推荐参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3.资格审查。教务处组织人员对专业申报材料和学院遴选、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报专家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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