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凯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造成病媒生物的密度超过国家和省、市规定...
甘凯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造成病媒生物的密度超过国家和省、市规定标准案(杭西卫爱罚[2021]66号)
【主题分类】食品 药品 医疗 
【发文案号】杭西卫爱罚[2021]66号 
【处罚依据】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2004修正)16837937190200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2004修正)16837937270000 
【处罚日期】2021.05.19 
【处罚机关类型】卫生健康委员会/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西湖区 
【处罚对象】甘凯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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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西卫爱罚[2021]66号
被处罚对象
甘凯
法定代表人
处罚事由
甘凯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造成病媒生物的密度超过国家和省、市规定标准案
处罚结果
甘某2021年05月06日 未按规定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致使蚊虫密度控制水平不符合国家标准。 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 第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 决定作出 1、警告;2、3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9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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