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常被员工问到的10个社保问题
公司最常被员工问到的10个社保问题
1、试用期员工,单位可以不缴纳社保吗?
答:必须要缴纳。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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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保加大用工风险:
(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经济补偿成本。
(2)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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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21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应当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说推翻了试用期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2、养老保险未缴满 15 年,能正常退休吗?
答:对于这种情况,有三种操作方法:
(1)补缴:全国各省市结合当地情况都出台了相关补缴的规定,可以当地人社局咨询,结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补齐满 15 年的养老保险费率,即可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
补缴或一次性补齐养老金是最优选择,毕竟已经缴了多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结合当地情况补缴,按月缴费,缴满 15 年后,就可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城镇职工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半年全省平均工资+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
(2)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个选择是下策,毕竟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社会养老,每月领取养老金金额都远远少于职工养老保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转。
皓都城镇居民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39,基础养老金=标准为 88 元(国家目前规定,今后随国家政策调整)+缴费满 15 年后每多缴 1 年基础养老金增加 1 元
(3)领取:如果不愿意延长缴费,也不愿意办理转入,那么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送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储存的养老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是下下策,因为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我们只能领取个人账户存储的养老金,单位给缴纳的部分是不能领取的。
3、养老保险断缴三个月有没有影响?
答:养老保险断缴之后,只要重新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的,但是养老保险断缴之后对个人还是有影响的:
龙之谷转职任务(1)养老保险中断期间是不计算工龄的,因此以后的工龄工资会减少。工龄工资是工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你工作年限久了之后,这部分工资会越来越多。因此,如果你实际上已经工作了 10 年,但是只累计缴纳了 7 年社保,那么你的工龄工资就会按照 7 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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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老金交的越多,退休之后能够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而在中断期间个人账户部分是没有资金进入的,在将来计算养老金时就会有一定的亏损;
(3)养老金是按照退休当年的平均工资作为参数的,但是会在退休之后(按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 12 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也就是说,如果 60 岁退休,即使交满了 15 年,如果中途累计断交 12 个月,就会按照前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领取养老金;如果累计断交 10 年,也会随之往前倒推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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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断缴养老保险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能不断缴就尽量不要断缴吧。间断几个月没关系, 到时只不过个人账户的钱略少一点就是了。但要保证退休前缴费满 15 年,否则只能把你自己缴的退给你,其他的钱就没了。
4、退休后养老金还会涨吗?
答:会的。
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仅取决于退休时计发的数额,还要随着国家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而增加。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5、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 1 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 3 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享受有关医疗保险待遇;超过 3 个月足额补缴的,从缴清医保费的次月 1 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从欠费到补清期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
不予支付,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6、大病医疗保险是什么?包含哪些疾病?
答: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 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参保。
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疾病?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 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 20 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如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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