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神卡申请人特别须知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使用本行财神卡信用卡(以下简称“财神卡”),特别告知下述内容:
第一条财神卡是本行为满足持卡人一定期限内循环资金使用的需求,提供具有无免息期、按日计费、随借随还、信用授信、循环额度、便捷申请、快速放款等特点的信用卡。江苏银行信用卡申请
第二条财神卡支持消费、取现、转账,但消费等同于取现,没有免息期。
第三条财神卡按日计费,标准手续费日费率0.017%至0.05%(折算年化手续费率6.205%至18.25%),最终手续费率以本行审核的费率为准,本行可根据资金成本、持卡人风险状况以及其他因素对财神卡费率和期限进行调整。持卡人可通过本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获取最终费率。
第四条财神卡最长期限可达365天,实际到期还款期限以最后一期账单所在的最后还款日为准。随借随还,提前还款优先偿还已出账单和未出账单欠款,后偿还未到期财神卡剩余本金和利息费用。本金未到期时每个账单最后还款日仅需偿还当期利息费用,到期后的账单最后还款日需还清所有本金和剩余利息费用。每期账单不支持分期。最后还款日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第五条财神卡资金用途仅限用于消费(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耐用品消费、旅游消费、家居装修、助学进修、
医疗保健等),不得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持卡人必须保留资金使用的相关消费凭证,且承诺本行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检查款项是否用于约定用途。如持卡人未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资金用于约定用途的,本行有权要求持卡人立即清偿所有欠款,同时有权拒绝持卡人再次办理本业务的申请。
第六条财神卡消费、转账等所有交易不计积分。
第七条若持卡人未在每期约定还款日内偿还本金及相关费用,本行将从约定还款日当天起依照《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花信用卡领用合约》对本金收取日息万分之五(折算年化利率18.25%)的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直至持卡人将应偿还的本息及其他款项足额还清。
第八条若持卡人财神卡账户被冻结、管制、注销,或持卡人卡片过期,或发生本行认为有损乙方信用的状况,所有剩余未偿还的债务将被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未偿还的本金及息费总额。持卡人财神卡发生销户(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所致的销户),所有欠款将被视为立即全部到期,必须全额偿还所有剩余欠款。持卡人的财神卡卡片有效期到期后获得卡片续期,原财神卡账户交易自动转入新续卡片账户。
第九条本须知未尽事项,仍同时受《琼花信用卡章程》与《琼花信用卡领用合约》等相关文件的约束。本须知是《琼花信用卡申请表》、《琼花信用卡申请重要提示》的组成部分,自持卡人在《琼花信用卡
申请表》或《琼花信用卡申请重要提示》签名或通过电子渠道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或通过电子渠道点击提交、确认时视为已充分理解、接受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条款,并同意受本须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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