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监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分行开业的批复
江苏银监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分行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03.23
江苏银行信用卡申请【字 号】苏银监复[2011]111号
【施行日期】2011.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江苏银监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分行开业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1]111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你分行《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分行验收开业的请示》(浦银宁发〔2011〕13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分行)开业,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202号。
  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分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扬州分行开业后,你分行应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风险管控,严格按照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业务,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
  请你分行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