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
科比资料简介【公布日期】2009.11.27
【字 号】东府办[2009]163号
【施行日期】2009.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怎么装修房子∙【主题分类】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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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9〕16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山水风光的古诗词
东莞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
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我市机关作风建设,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东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精神,决定在全市各级机关全面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为保证此项工作深入、扎实和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从宣传、教育和培训入手,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以规范公务员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道德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切实提高素质,增强能力,规范服务,强化执行力,努力建设一支品德好、作风正、能力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天龙八部矿石分布图
  (一)公务员队伍形象有新提升。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公务员牢固树立“政治坚定、忠于祖国、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行为规范,
牢固树立“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公务员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在思想上、作风上和行动上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严守法纪,廉洁奉公,自觉做人民的公仆,努力塑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新形象。
  (二)公务员素质能力有新增强。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队伍五种能力:即增强驾驭发展能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构建和谐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切实服务好企业、基层、众;增强贯彻执行能力,促进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公务员管理机制有新变化。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努力在强化公务员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监督激励等方面突破创新,进一步推进公务员管理步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四)机关工作效能有新提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部门“窗口”建设,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行政过错责
任追究制等六项制度,坚决杜绝和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和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推动全市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为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服务基层和众有新作为。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健全联系众制度,创新联系众方式,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定期深入基层特别是经济落后、问题较多的地方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公务员在服务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认真解决基层和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创业就业、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推进措施
  (一)全面加强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贯彻于活动的始终。在重点学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同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东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与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规范性文件,使每个公务员带
头实践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自觉规范行为,争当道德建设和践行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表率和模范。要将学习教育同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向先进学习活动,让公务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严格遵守《规范》,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
  (二)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把行为规范列为公务员培训的必修内容,特别是抓好新录用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培训工作,帮助他们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行为规范,培养敬业精神,不断提升道德水平。进一步深化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专门业务知识培训为核心的公务员“四类”培训。在近年已开展的《公务员法》知识培训、学习创新能力知识培训、基本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公共服务专题研讨班和社会管理专题研讨班的基础上,配合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战略实施的需要,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社区建设与管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等新专题培训研讨班,进一步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能力。
  (三)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本次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
调研活动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发,围绕解决基层和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确定调研课题,要将分析解决问题落到实处,严防走过场。要切实深入基层开展课题调研,认真了解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听取众的意见建议,通过调研走访活动,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理清发展思路,提升服务水平,密切众关系。
  (四)实施机关效能提升工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受理回复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六项制度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大力精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效能建设制度,推进规范运作,对众办事实行 “零关系”办事、“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切实提升审批效能、服务效能和执法效能。
  (五)大力整顿行政纪律。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公务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处理。特别要认真落实《东莞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
化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管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履行行政复议、制定规范性文件、信访工作和处理行政内部事务中存在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六)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把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消除以权谋私以及损害基层和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提倡勤俭节约风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公务员带头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各种经费,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加强对公务员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对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促进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为主线,积极探索构建务实管用的公务员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一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考试录用、平时考核、竞争上岗、教育培训、轮岗交流、辞职辞退、奖励惩戒制度。二是健全评议监督机制。以杜绝“上下热中间冷”、“上下通中间阻”的“科长现象”为目标,积极开展“市民评机关”、“政风行风评议”等评议考核活动,建立完善评议考核和公众监督机制。三是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各部门特别是窗口部门的督
导,检查是否执行落实机关作风六项制度,是否按程序办理和遵守办理时限。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进行重点协调督办,实行跟踪问效。
  四、实施范围和方法步骤
  (一)范围对象。各镇街、市直各单位及其派出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方法步骤。教育实践活动从2009年11月开始,2010年10月底基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各单位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本单位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公务员迅速投入到活动中去。
  2、教育调研阶段(2010年1月-5月)
  (1)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按照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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