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济财发[2010]585号...
济宁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
管理办法
 济财发[2010]58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参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驻济宁市区的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及市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
驻济宁市区以外的市直单位,执行驻地差旅费管理规定。
第三条8月15高速免费吗?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驻济宁市区的市直单位工作人员暂时离开济宁市区到外地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本办法所称济宁市区,包括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不含乡镇)。
第四条  市财政局统一负责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  市直单位应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按照下列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一) 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等级为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市直机关正局长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中被聘到五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
(二)副市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二等舱;
(三)工作人员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其中设有一、二等软座的,符合乘坐软席条件的人员可乘一等软座,符合乘坐硬席条件的人员应乘二等软座。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第八条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20时至次日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按规定等级购买火车硬、软卧铺票。其中符合乘坐硬席条件的人员乘座全列软席列车的,可购软卧票。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硬、软卧规定而改乘坐硬座的,按照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坐软座的,按照本人实际乘坐火车软座票价的40%计发补助费;其他情况不予补助。
第九条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十条  出差人员一般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如遇出差任务特别紧急且交通不便的,只限在本省内,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租赁车辆,但应严格控制次数和天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为:副厅级每人每天500元;处级每人每天市外300元、市内200元,如果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住宿费可在每天300元标准内凭据报销;其余人员每人每天市外200元、市内150元,如果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住宿费可在每天200元的标准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外50元、市内30元。出差人员回单位报销时,须凭出差期间开具的合法餐饮费票据,在标准内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费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市外20元、市内10元,用于补助其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