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民族大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以下简称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移动存储介质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类。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又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申报登记,并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级粘贴密级标识。凡未进行申报登记的移动存储介质均属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用于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第三条 涉密人员应根据其岗位密级以及办公需求配备相应密级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四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直接与上国际互连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的计算机相连接,用于下载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与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连接。如需从网上下载资料,应该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从上网计算机上下载资料后,通过中
间机(中间机指的是既不用于上网又不是涉密的计算机)进行杀毒处理后,对资料进行存储并导入涉密计算机。
第五条 因工作需要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向有关单位提供涉密信息的,应由项目组负责人、单位领导审批,且必须一事一盘(可用软盘),严禁提供与该项工作无关的其他涉密信息。传递时应进行检查。
第六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按涉密文件管理规定通过机要交通进行,严禁通过普通邮局、特快专递等非机要形式传递。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接收外来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保密员进行登记。按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外来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病毒检查和杀毒后才可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八条 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原使用人员应将移动存储介质内所有信息清除干净,所属部门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 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应妥善保管,不用时应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保存,更换、销毁时,应交保密办登记后统一处理。
怎样给硬盘加密
第十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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