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联勤联动能力的几点思考
摘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非常复杂、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探索和加强以消防部队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形势所需。本文从当前我国依托消防部队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现状出发,结合海淀区实际,深入分析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几项具体措施。
关键词:综合 应急救援 联勤联动 思考 为什么发放人防战备应急包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类的生存空间不断拓展,生活方式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由此,各种疑难灾害事故不断增多,危害日趋加重,消防部队面临的应急救援形势越来越严峻,担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作战行动也越来越艰苦。作为灭火抗灾、抢险救援的“拳头”和“尖刀”,我们践行着“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期消防精神,肩负着神圣伟大的历史使命,如何提高部队战斗力,成功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圆满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
以海淀区综合应急救援建设为背景,针对如何加强当前联勤联动建设谈一些肤浅的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组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背景
(一)成立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愈加频繁的发生,造成的损失也愈发严重。作为国家应急处置力量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消防部队,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担负的职能也从单纯的灭火救援发展到各类型灾害事故的抢险,尤其以其专业性的优势,担当起了一支城市救援队的角。根据2010年海淀消防支队的出警统计数据显示,支队全年出警3366起,其中火警2279起,抢险救援1085次,共出动消防车6795车次,消防员47564人次,保护建筑面积470万平方米,抢救疏散众约2500余人,救助被困人员约3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区公安消防支队已成为了一支城市应急救援的中坚力量。
(二)消防部队承担应急救援任务明确
2009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中一处重要的改变就是多次强调了消防部队参加应急救援这一新的职能。《消防法》明确指出“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在规划制定的25个专项预案、80个部门预案中,有62个预案将公安消防部队作为重要应急救援力量。《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都非常明确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防火、灭火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险人员生命为主的其它各类急、难、险、重的应急救援任务。
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中明确“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公安消防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
、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此可以说,消防部队承担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是有法可依的。
(三)海淀区综合应急救援现状
海淀区总面积约431平方公里,有常住人口约300万,流动人口约150万人,街道办事处22个,7个乡、镇政府,579个社区,687个居、村委会。“十一五”期间,仅消防支队接警共计11208次,扑救火灾共4820起,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5174起,共出动38899车次,人次,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圆满完成了十七大、奥运、国庆60周年庆典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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