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
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9.22
【字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施行日期】2006.12.01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02号)
  《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已经2006年8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省 长 张中伟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发XXX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实施相应的防御措施,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分为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暴雪、道路结冰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警等10类。
  预警信号按照灾害性天气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4级,分别以蓝、黄、橙、红图标表示。
  第四条 预警信号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依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发布。
  第五条 气象台站发布预警信号应当及时、准确,指明灾害性天气预警的区域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对所发布的预警信号予以更新或者解除。
  发布预警信号或者更新、解除预警信号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和媒体。
  红预警信号的发布必须报经设区的市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同意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六条 广播、电视和通信以及信息网络等传播媒体收到当地气象台站发布或者更新、解除预警信号的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应当滚动播报,通信的短信平台应以发方式传播。
三级寒潮预警是第几级  媒体传播的预警信号应当是由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
  第七条 媒体应当播发规范的预警信号图标、用语,方便社会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聚居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通知下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收到预警信号后,应当采取措施向本辖区公众广泛传播。
  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或者利用电子显示装置及其他设施传播预警信号。
  第九条 对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依法实施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侵占、损毁。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预警信号播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机制和系统。
  国土资源、建设、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参照预警
信号防御指南,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订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并组织实施,避免或者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预警信号明确预示可能受灾的区域,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分析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适时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情况紧急时,气象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发布公告,组织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基层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应当及时动员并组织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
  第十二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宣传教育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的了解和运用的能力。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非法向社会发XXX传播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等媒体不及时传播预警信号的;
  (三)擅自移动、侵占、损毁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的。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及时传播预警信号或者未组织众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导致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气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号的发布出现重大失误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与本规定同时公布。
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
  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3部分构成。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3级,分别以黄、橙、红表示。
  (一)暴雨黄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10毫米/小时以上)可能持续。其中甘孜州、阿坝州降雨25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收盖露天物资物品,转移低洼场所物资;检查城镇、农田、堤坝的排水泄洪系统,塘堰、水库保持安全水位;驾驶人员注意路滑和塌方,确保行车安全。
  (二)暴雨橙预警信号。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其中甘孜州、阿坝州降雨达25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暴雨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加强对水库和堤坝的巡视,及时排除险情;适时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的人员和危房居民,撤离井
下作业人员,暂停户外作业;对积水道路进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其他措施同暴雨黄预警信号。
  (三)暴雨红预警信号。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其中甘孜州、阿坝州降雨达50毫米以上。
  防御指南:暴雨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适时组织抢险救灾。户外人员到安全场所暂避;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可以停业、学校可以停课。其他措施同暴雨橙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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