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亲善协商于 年 月 日签定坐落于 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 层*单元的出租合约(以下缩写“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具有座落在 (以下缩写“租用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租用单元按 (以下缩写:面积): 平方米租用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租用单元经营范围仅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出租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约签下后乙方应当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延后)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Farlay
日后该笔租金自动变为合约Farlay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当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延后)内,向甲方全额缴交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早中止出租合约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签订合同的标准租金,按实际租用日期将差额补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例如乙方逾期少于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缴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归还顺租房外,乙方还须缴付:应付租金日至归还租用房屋日终了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缴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延后)内,乙方向甲方缴付相等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做为缴付出租房屋租金的按期保证金:总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严禁建议将缴付甲方的按期保证金,做为因乙方积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导致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减免、抵销或索赔费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严重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以下办法排序:(物业费月标准×12÷)×承租面积×本月实际天数。在租用期内,乙方除应当自觉履行职责缴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缴付。租金、保证金乙方轻易缴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缴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分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约签订后,按签订合同向甲方交纳完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具《留宿通知单》,乙方抱持《留宿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留宿相关手续。乙方对于消防、 、 设施的翻新改建方案,必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正式宣布书面批准后,方可实行翻新改建。
该批准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有关机构自行展开,甲方应当帮助办理有关甲方应当尽义务的相关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租用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加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翻新时严禁改动,例如必须改动应聘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获得书面证实后方可以实行。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留宿相关手续或提出申请展开租用房屋改建、翻新时,应当按物业管理中心建议客户留宿、改建、翻新的规定,健全审核备案相关手续,并须深入细致写作与大厦翻新有关的技术建议,严格遵守大厦《翻新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当保证其翻新工程不能对租用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导致任何毁坏,且不能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用大厦或正常采用单元房屋。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当索赔由此所导致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租用房屋的内部翻新及由乙方加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分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采用原因导致租用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出现损毁,甲方可以全权修理,但必须由乙方分担修理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租用房屋归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
状态。
5.2 在租赁期期满或提早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当自行拆毁其对租用房屋所展开的任何额外装置,否则,该额外装置甲方有权处理,甲方对该额外装置拆掉或拆毁所出现的费用由乙方分担。5.3 在租赁期期满或提早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当搬出属于自己的物品,顺利完成房屋的洁净。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毁的责任由乙方自行分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租用房屋内的南武线物品及由清扫公司对该租用房屋展开清扫,处置南武线物品所出现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分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确保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当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租用房屋提供更多正常采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当具有功能,并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写字楼出租合同 冷气每年************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供暖使用市政采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管理在提供更多的商业水牌边线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管理分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
损失。
6.8 乙方租用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有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租用场所,严苛按照本合同的签订合同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不得乙方利用房屋展开违背法律及不道德的犯罪行为;若乙方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签订合同而给甲方及第三方导致损失,则乙方应当分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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