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关于上海市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本票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发布日期】2008.03.06
【实施日期】2008.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折千纸鹤XP10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关于上海市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通知
幼儿教师演讲稿各商业银行会计结算处(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发[2007]441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部组织部分商业银行进行了调研,经
研究,决定上海市将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党校培训心得周公解梦 梦见掉牙齿 一、根据总行计划,将于2008年3月中旬开展接口验收工作,3月底组织开展小额支付系统本票业务模拟运行,5月8日正式开通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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