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下发《关于建立“上海公民警校”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10.03.1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0.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下发《关于建立“上海公民警校”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不断增进人民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架起警民沟通协作的“桥梁”,在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公安工作和警民关系建设的现实需要,市局制订了《关于建立“上海公民警校”的工作意见》,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建立“上海公民警校”的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不断增进人民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架起警民沟通协作的“桥梁”,根据市局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公安工作和警民关系建设的现实需要,依托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资源,建立“上海公民警校”。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公安专科学校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目标,创新理念,精细设计,大胆尝试,在依托现有公安培训体系和资源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公安教育培训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面向社会体和大众,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有层次的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更广泛地传播警察文化和警务理念,更有力地推介警察队伍的公众形象,更深入地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更有效地壮大警务活动志愿者队伍,从而实现“促进警民沟通,拉近警民距离,增进警民互信,加深警民感情,形成警民互动”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目标
(一)办学成效目标。
一是使更多众深入了解公安工作和警营生活,增强对警察职业和警务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二是在公众中传播警察文化,释放警方善意,确立和维护人民警察服务公众的社会形象;三是切实提高公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思想认识、法律素质和实践能力;四是激发引导更多众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有效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推进社区警务战略。五是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公安工作培养更多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协作者;六是在“公民警校”组织运作过程中,进一步锻炼和提高广大干警联系众、发动众、引导众、组织众、服务
众的工作能力。
(二)学校建设目标。
利用3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公民警校”建成一所工作体系健全,运作机制完善,办学特鲜明,教育形式多样,课程设置丰富,硬件设施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吸引广大众,能分类分层、批量培养了解警察文化、认同警察职业、熟悉掌握一定警务常识和技能,积极支持配合警务活动的公民体,并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的特殊警校。
三、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一)市局层面。
1、组织架构。在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挂牌建立“上海公民警校”。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抓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从全局范围选聘专职人员具体从事“公民警校”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对外联络和对下指导评估工作。
2、主要职责。负责总体规划设计、制定全局“公民警校”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运作机制
、规章标准、计划大纲等工作;承担市级层面“公民警校”的日常办学任务;对外开展联络宣传,策划举办形式多样的办学活动;对各分县局“公民警校”的办学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教育形式、日常管理等进行指导和评估;承担市局“公民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运行“公民警校”校友协会,并在各区设立分支;负责“公民警校”年度教育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
(二)分县局层面。
1、组织架构。在各分县局教育培训基地挂牌建立“上海**区(县)公民警校”,既作为各分县局的下属机构,又作为“上海公民警校”的分支组织,实行双重领导。由培训基地负责人兼任校长,并搭建工作班子,配文职人员协助。
2、主要职责。负责规划设计、具体制定区县“公民警校”培训课程内容、教学安排、招募计划、制度规章;承担区级“公民警校”的日常办学任务;对外开展联络宣传,利用本地区资源优势,策划举办各类办学活动;定期报送教学计划、办学工作和分校管理运作情况,接受市局“公民警校”的指导;承担警校网站栏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区级“公民警校”校友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年度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
四、课程种类和教学内容
(一)课程种类。
从体系内容上主要设置两类课程,即常设课程和选修课程;
从教学形式和途径上主要划分为四类课程,即传授类课程、体验类课程、活动类课程、交流类课程。
(二)教学内容。
1、政策法规宣传。向公众讲解介绍国家各类涉及警察警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执法依据,使更多众了解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
2、安全防范教育。针对社会上常见多发的违法犯罪现象,运用案例评析、模拟演示等方法,向众介绍识别一般违法犯罪行为的方法,传授维护社会治安以及自我防范保护的常识、技能。
3、警务常识介绍。讲解警察执法执勤的基本规范,工作标准,操作流程以及内部队伍管理的制度要求;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以及各类证照管理等对外公开办理事项的方向指南、政策规定、工作流程等。
4、理念情感交流。围绕治安防范、交通管理、规范执法、警队形象、服务众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安排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民警代表与学员面对面开展讨论交流,畅谈工作体会,介绍警务理念,共叙警民情谊,并充分听取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力争获取众理解,增进警民共识。
5、装备器材展示。通过实物展示、观摩演练等形式,向公众介绍警察常用防爆装备、警械武器,警用车辆、科技装备以及各类灭火救生、搜检排爆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安保业务培训。依托现有警务资源和行业优势,参与社会安全培训服务,为各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的安保物业、协警、志愿者、社工、治安积极分子等开展安全专业培训,进一步拓展学校培训职能。
五、办学形式
(一)组织集中培训。地点主要放在市、区公民警校,也可以是设施条件较好的公安办公机关或基层所队;主要以课堂讲解、讲座介绍、座谈交流、专项训练等形式,实现警民沟通,讲解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二)开展警营活动。组织众走进警营,参观走访公安机关办公、办事、指挥、训练、看守羁押等场所和基层实战单位,“零距离”接触警察工作、训练和生活,打破公众对警察的神秘感,加深公众对警营生活和警察职业的了解,进一步催发其对警察的认同感和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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