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院校警务英语课程设置的再思考
对公安院校警务英语课程设置的再思考
张莉萍
【摘 要】公安院校在外语教育上应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为导向,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优化课程模块,遵循语言教学原则,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以此创立具有公安特的警务英语学科。%In the orientation of cultivation of well-rounded students with practical working ability,police colleges should focus on the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research into designing scientific curriculum,optimizing curriculum module,following the principles of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establishing the cultivation objectives so as to create the course of policing English with public security characteristics.
【期刊名称】《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理论与实践)》
【年(卷),期】2011(000)005
【总页数】4页(P83-86)
【关键词】公安专科学校警务英语;课程设置;课程模式;语言综合能力培养
【作 者】张莉萍
【作者单位】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200137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631.15
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外语人才的培养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公安院校的外语教育应充分适应社会发展,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加强公安院校学生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根据国家教育部新制定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课程要求》),“大学英语教学是以英语语言知识与应用技能、学习策略和跨文化交际为主要内容,以外语教学理论为指导,并集多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手段为一体的教学体系。大学英语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进行口头和书面信息交流,同时增强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1]。根据《课程要求》,公安院校应联系实际情况确立警务英语课程的理论依据、教学模式、人才培养目标以及优化课程设置,只有制定科学的课程设置才能迎接公安院校外语教学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经济生活逐步融入国际化进程,国际间的警务交流、警务合作频繁,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涉外警务工作的需要,许多公安院校相继开设了警务英语类课程。因此,外语教学由单纯语言教学转化为多元文化知识的学习和跨文化交际技能和警务专业知识的教学训练,教育职能也从传播知识转变为培养外语人才去发现知识、处理知识、更新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教学的核心放在学生熟练运用英语、熟悉涉外警务工作程序、牢固掌握涉外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和国际礼仪、提高跨文化沟通能力、参与涉外案(事)件的处理和涉外警务合作等方面。可见,无论是从职业发展还是个人素质来看,培养学生的语言综合应用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安院校的警务英语教学虽然注重语言技能和涉外警务专业技能,但在教学训练过程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离涉外警务工作对外语人才的培养标准尚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概括如下:
1.课程的专业内容设置缺乏连贯性和系统性。公安院校中任何一个独立专业都有其特定的课程内容,都应给学生提供比较系统的专业训练。这种训练不仅给学生提供该课程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知识,而且帮助他们“根除错误的、无效的思维方式,并取而代之以该课程特有的思维和行为方式”(Gardner 2008:26)[2]。目前,公安院校警务英语课程设置有很大的局限性,学生选择此类课程的空间不足,原本加强学生语言知识学习,提高学生专业能力的课程由于教和学双方均未给予合适的安排与足够的重视而变成了走形式。另一方面,警务英语警种专业学习的课时
安排有限,教官、教师在教学中只能触及各警种最基本的专业内容、专业术语和专业背景知识,警种教材中设置的单元内容连贯性不强,语言基础知识和警种专业内容未能形成一个结构合理、专业知识完整、合乎语言学习规律的有机体系。因此,警务英语课程设置明显滞后,这一形式显然不利于为社会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外语人才。
2.重课堂理论教学轻实践训练。在警务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官由于受实践基地的限制,课程设置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课比例较小,教学形式主要以课堂授课为主,这一教学形式造成理论与实践脱节,导致学生的语言应用能力、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低下。由于专业实习环节比较薄弱,学生无法通过基层实践来充分发挥警务英语语言知识和应用技能,课堂教学内容也得不到充分检验。为了满足涉外警务工作的实际需求,必须调整现有的课程设置,教学中应体现语言功能,加强实践环节并创造出与实践相适应的实训教学,因为实训教学是培养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必要手段,是将语言知识转化为应用能力的重要环节,只有安排多方位、多样化的循序渐进的语言训练活动,学生才能真正获得从事涉外警务工作所需的英语实践能力。
3.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薄弱。公安院校的学生英语整体水平偏低,缺乏扎实的语言基础和专业技能,一些院校对学生英语应用能力培养重视不够,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的不合理上。目前的课
程设置及学习内容与公安工作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学生的听、说等技能训练严重不足,这一状况极大影响学生英语应用能力的提高。以英语口语为例,语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不足导致学生在英语表达上缺乏精确性和连贯性,最终导致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不能用流利的英语有效解决涉外警务实际问题。警务英语作为公安院校的必修课,要达到在具体的涉外警务工作中对英汉两种语言实现灵活互译,对于大部分学生都是一大挑战。因此,如何在坚持技能训练为主的口语教学原则下,兼顾帮助学生克服语言障碍成为警务英语教学不可忽视的问题。
如何界定警务英语(Policing English),目前还未形成一个统一或权威的概念,在不同的公安院校有诸如“公安英语”、“警察英语”、“勤务英语”等名目繁多的称谓。尽管如此,我们基本认同“Policing English是ESP(English for Special Purposes专门用途英语)的一个分支,它是指从事或将要从事警务工作专业人才所学习或应用的专门用途英语,是现代英语的一种功能变体”。从语言载体看,警务英语首先是语言,但又绝不局限于语言,而是将英语作为一种工具,在警务环境中进行沟通并解决涉外警务问题。从教学角度看,警务英语教学是一种由学习者的需要、水平决定的语言教学。
许多公安院校把警务英语作为一门跨学科的课程。从广义上讲,这一课程涉及的内容涵盖诸如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法律、交通、巡逻、治安、刑侦、社区、监管等各个层面,它被认为是一个动态和开放的概念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应用于特定的职业领域;(2)有特殊的教学内容,涉及与该职业领域相关的专业内容;(3)有特定的交际需求。总之,警务英语是以学生的学习目的和交际需求来设置教学目标、选择和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专业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在涉外警务工作环境中运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鉴于此,笔者认为公安院校应从实际出发,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的英语实际应用能力为根本任务,为公安实战培养和造就实用型人才。为了有效达到教学目标,首先要优化课程设置,因为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是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前提,课程设置不仅要以培养目标为核心,还应具备实用性、合理性和系统性等特点。
课程设置是一个专业的核心内涵,规定了该专业学生的基本知识结构和发展方向,是实现该专业培养目标的根本保障。课程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所培养人才的质量。目前,将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教育、职业方向教育有机组合成课程结构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课程观。任何一种学科的课程设置形成都有它自身的理论依据,Beiw ick(1989)和Brookfield(1988)提出的“需求理论分析”为警务英语课程设置奠定了理论基础。Beiw ick和Brookfield把需求分为规
定需求(prescribed needs)与意识需求(felt needs)两种。规定需求是指以别人的学习经历为依据而设定的需求,即规定学习者必须达到的目标,意识到的需求则设定为学习者本人的需求。我国束定芳教授将需求分析定义为“社会需求分析”和“个人需求分析”。所谓“社会需求”主要是指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有关人员外语能力的需求,而“个人需求”是指学生目前的实际水平与他希望达到的水平之间的差距。社会需求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政府的外交或其他政治目的的需求,二是社会机构,如公司、学校和其他用人单位的需求。[3]因此,警务英语课程的设置不仅要满足公安院校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还要顺应涉外警务工作的实际需求。优化课程设置就是从人才培养的目标出发,调度课程体系的各个方面,并以最后能否达到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作为衡量标准。概括地说有两条课程设置优化指标:第一,课程设置在反映科学文化水平、知识结构和智能结构及教育目标等方面都能达到最高水平;第二,课程设置中各阶段教学应衔接搭配、协调补充合理。为了适应警务工作快速发展的新趋势,提升学生英语实践应用能力,我们应加强课程设置的实用性、灵活性和多样性。
从教学性质来讲,警务英语教学既是语言教学,又是技能教学。由于警务英语学习者的特殊性,其教学内容更倾向于语言功能和语言活动,在教学过程中强调语言输出,重视语言交际能力的培养,在输入一定的新的语言知识和专业知识之外,注重开发以意义为中心的语言训练活动,创
造师生互动的仿真情境,促使师生共处于语言交际的教学环境中,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让学生运用语言完成或解决涉外警务工作中的任务和问题。正如英国学者Robinson(1980:6)所指出的:“语言本身的教学并不是ESP的终结,而是利用语言实现一个确定的目标才是 ESP的真正目的。”[4]鉴于该课程的特殊性以及涉外警务工作对教学的实际需求,笔者认为,警务英语课程设置旨在学员掌握警务英语语言知识和警务专业知识,拓宽知识结构、强化警务英语技能;该课程不仅帮助学员学习必要语言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员在各种涉外警务环境下所需的警务英语应用能力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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