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三方协议范本
税务三⽅协议范本
地税网上申报流程甲⽅:(主管地税机关)⼄⽅:(纳税⼈)丙⽅:(商业银⾏)
为简化办税程序,为纳税⼈提供优质、⾼效的服务,现就⼄⽅(纳税⼈)采⽤“安徽省合肥市地税局⽹上申报纳税系统”和“”税务、国库、银⾏联⽹系统“申报缴纳各项地⽅税、费(以下统称税款)⽅式,经甲、⼄、丙三⽅达成如下协议:
⼀、⼄⽅依照税法按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税款,委托甲⽅通过“安徽省合肥市地税局⽹上申报纳税系统”和“税务、国库、银⾏联⽹系统”在其指定的缴税账户内进⾏扣缴。
⼆、⼄⽅应在丙⽅的营业⽹点开设或者指定⼀个账户为缴税账户(该账户须经丙⽅在本协议书上确认),并有责任保证该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缴税账户⼀经确认,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因故需变更,⼄⽅应在申报缴纳税款前报甲⽅审批,并重新签订《委托缴税(费、基⾦)协议书》,注销原缴税账户,启⽤新的缴税账户;⼄⽅因故取消通过“安徽省合肥市地税局⽹上申报纳税系统”和“税务、国库、银⾏联⽹系统”申报纳税的,也应报经甲⽅审批后,解除本协议。
四、⼄⽅保证在办理每⼀需扣款的涉税事项时,缴税账户应有⾜够的存款余额,并能够正常结算,以保证
让甲⽅扣缴⼄⽅应缴的税款。如因账户存款余额不⾜以划缴税款,造成申报纳税失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税款扣缴成功后,⼄⽅从次⽇起可以随时到开户的丙⽅营业⽹点索取加盖丙⽅收讫印章的《电⼦缴税付款凭证》,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需要甲⽅开具完税证明的,可凭《电⼦缴税付款凭证》到甲⽅办理完税凭证的开具。
六、甲⽅应严格按照⼄⽅⽹上申报数据或核定税款向丙⽅发出划缴税款指令,如果丙⽅因甲⽅的错误指令⽽误划⼄⽅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承担。
七、丙⽅保证只能有在收到甲⽅的指令后,才能对⼄⽅指定的账户进⾏划缴。如果丙⽅在没有收到甲⽅的指令⽽对⼄⽅缴税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进⾏了划缴税款或丙⽅收到指令但不按甲⽅的发送数额进⾏了扣款的,责任有丙⽅承担。
⼋、甲、⼄、丙三⽅应当全⾯、实际履⾏本协议,不履⾏或者不完全履⾏本协议的,按照《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政法规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丙三⽅发⽣争议的,应当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或协调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甲、⼄、丙三⽅签字盖章之⽇起⽣效。协议各⽅如⽆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
⼗⼀、协议书⼀式三份,甲、⼄、丙三⽅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协议三⽅明细信息表
甲⽅(公章):⼄⽅(公章):丙⽅(公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期:年⽉⽇⽇期:年⽉⽇⽇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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