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学
财税法学
一、专业介绍
1、学科简介
财税法学属于自设专业(自设专业是指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而学校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立的专业),属于一级学科法学下的二级一个学科。财政法学是以财政法及其与财政法相关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新世纪,财税法关系着政府和民生的根本,关系到权利与权力的制衡,是国家与纳税人双方利益的调节器。
2、考试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40法、241德任选一门
3 654财税法学 
4 886法学综合卷
(以上考试科目内容,以北京大学为例)
二、专业培养目标
    掌握财政税收的基本理论、基本法规和基本技能,理解财税法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通过学习,使学生提高财税法方面的理论水平,熟悉相关的财税政策和法律制度,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技能,培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急需的财税法方面的专门人才。
三、相同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其一级学科法学下的其他专业有:
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
四、招收此自设专业的院校及开设年份
北京大学(2007年)
五、财政法学科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适应加入WTO和党的十六大关于新时期奋斗目标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学研究,愈显重要。应该说,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财政法学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已经初具规模。
但目前的财政法学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与缺陷,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财政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我国财政法学尚没有得到较大的发展与财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和欠缺有着直接的联系。没有基础理论的支撑,财政法学就是苍白和无力的,它只能停留在对现有的财政法律文件的浅层次注释和评价的层面,只能对财政法制建设提供一些零星的立法建议和完善措施,这种方法和思路使财政法研究注定只能随着我国的财政法制建设亦步亦趋,而始终落后于实践。由此,我国财政法学研究成果的价值是暂时性的、应急性的,而不可能是长远的、稳固的。因此,财政法学要在21世纪有较大的发展就必须加强学科建设,加大研究力度,多出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成果。
六、就业前景
对于法学的就业前景,近几年一直众说纷纭,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根据我们的总结有一下两个特点:
1、高校扩招,就业压力日益增大
随着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发展对于法律人才的巨大需求,各大高校纷纷设立法学的相关专业,法学又是历年来的热门专业,极具扩招导致人才良莠不齐也相对过剩。法学是一门很注重实践能力的学科,这就使那一票子得熬日子等文凭的学生无法顺利就业,呈现出就业难的现象。
2、优秀人才,就业前景广阔
法学专业就业后一般都是人人羡慕的优渥薪水,这也是明知就业难还年年热的原因,踏实学习注重实践经验培养的学生还是很容易一份理想工作的。
七、课程设置(以北京大学为例)
法学 就业基础课程和公共课程:
1.政治
2.英语
3.法理学
4.民法总论
5.刑法总论
6.民事诉讼法
7.刑事诉讼法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9.国际法
10.经济法总论
11.宪法
专业必选课程:
1.民法分论
2.财税法专题
3.企业法与公司法
4.金融法与证券法
专业高级课程:
1.财务与会计(含审计)
2.国际税法与税收筹划专题
3.税法前沿与税法案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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