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创新奖励制度(4篇)
企业创新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企业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____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后的三至五年中再给予效益提成奖励。
第十二条发明专利每项奖励____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____元;外
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____元。
第十三条专利产品实施后,从新增利润中再给予提成奖励;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提奖____%,第二年提奖____%,第三年提奖____%;第四年提奖____%;第五年提奖____%;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年提奖____%,第二年提奖____%,第三年提奖____%;专职外观设计人员按上述标准的____%计奖。
第十四条非专利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从项目实施后的新增利润中给予提成奖励;第一年提奖____%,第二年提奖____%,第三年提奖____%;第十五条对本企业持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后收取转让或使用费用的,从税后的收益中提取____%作为
项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职工的非职务创新和发明,如被企业采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与奖励。
第六章技术创新奖励评审
第十七条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二)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
(三)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所属各企业、部门、子(分)企业每年自行组织____次内部创新发明初评;属于独立核算的企业,报企业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项目投资部备案后直接实施奖励;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
部门将项目材料报送企业财务部和项目投资部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创新项目提报集团企业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十九条每季度项目投资部将经财务部审核后的创新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技术审核,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条企业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并实施奖励。
第二十一条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企业有关正式工艺流程、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子(分)企业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第二十二条创新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或销售阶段验证三个月后(对时间跨度较长的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于每季后____日内由项目完成人(或项目完成部门)经部门经理(部长)提出申请,并附项目的论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报企业项目投资部进行初步筛选和技术审核,由项目提出部门经理和企业项目投资部共同确定项目的保密等级。
2、企业项目投资部在收到申请后____个月内组织审核小组验收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后向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评审委员会每年可做两次评审,上半年提报的项目,于第三季度完成评审;下半年提报的项目于来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审核小组的成员不能审核自己或同部门人员的项目。
4、项目投资部及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1)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理由。企业奖励制度
(2)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及应用范围。
(3)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此项需有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算。
(4)项目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影响自我评价。
第三篇。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____年第____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程安东
二○○○年____月____日
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陕西省人民政府设立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以下称省技术创新奖),奖励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省技术创新奖。
(一)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新产品的;
(二)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新技术、新工艺的;
(三)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及新技术推广方面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设立陕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省技术创新奖的评审工作。
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省经济贸易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学者每年须换聘三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部门负责省技术创新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第六条省技术创新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____个等级。
特等奖。年新增税前利润____万元以上的。
一等奖。年新增税前利润____万元至____万元以下的。
二等奖。年新增税前利润____万元至____万元以下的。
三等奖。年新增税前利润____万元至____万元以下的。
第七条在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主要从事市场开发、技术攻关、产品设计和试制以及在生产工艺和产业化、商品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由完成单位推荐为获奖人选。
第八条申报省技术创新奖的项目,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新产品项目提供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鉴定证书。
(二)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批准机关的正式批文和验收报告。
(三)申报奖励项目当年新增税前利润应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核准证明材料。
第九条技术创新奖由完成单位申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第十条省技术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一条省技术创新奖励项目,由各地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初审推荐。
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
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初审推荐工作必须在每年____月底以前完成。
第十二条省技术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技术创新奖的项目,根据技术创新奖定量评价标准组织评审,拟定获奖项目,并向省技术创新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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