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合理化建议及奖励制度
员工合理化建议及奖励制度
(草案1)
引言合理化建议制度又称为奖励建议制度,改善提案制度,创造性思考制度。员工发现企业内部现行经营管理、产品设计、生产流程、工艺、管理制度等方面有改善的地方而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构思,称为“提案”或“建议”。公司选择优良且有效的提案加以实施,给予提案者适当的奖励,这种有系统地处理员工提案的方法,就被称为“合理化建议制度”。
目的:
合理化建议制度旨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尤其是重视并鼓励主管级以下人员能够直接参与管理,建立员工与公司的沟通渠道,下情上达,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员工能与企业的管理者保持经常性的沟通,籍以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2、组织架构:
3、1为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3、2审委会架构: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3、3审委会职责:
3、3、1提案制度和评审标准的制定、研究、改进以及员工提案项目的审议;
3、3、2员工提案奖金金额的研究及项目实施成果的考核;
3、3、3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3、3、4  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4、合理化建议范围
合理化建议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降低物资消耗、提高作业效率、加强企业管理、改善工作条件为重点。
4、1、重点建设性建议内容:
(1)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的建议;
(2)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
(3)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4)技术工艺和生产流程的改进,设备维护保养的重大改善等建议;
(5)控制成本费用和不良品率,提高产品质量新方法的建议;
(6)对公司生产、物流降低消耗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7)促进生产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的新举措;
(8)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9)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10)企业文化建设、后勤保障、员工福利等
4、2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的内容
(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艺、作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改善等;
(2)废料利用、节约能源、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等的改善;
(4)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5、建议的申请、审核程序、等级划分
5.1 申请、审核程序:
(1)员工建议可通过公司OA系统员工合理化建议栏提交建议,或以邮件发到合理化建
企业奖励制度议委员会的指定邮箱(申请人也可以填写<<;合理化建议申报单>>,提交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工作成员定期收集建议并给予反馈;允许员工建议是匿名或联名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收到提案后即进行登记、编号、汇总,每月一次将建议提案公布在OA系统上。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有关专家或被提案单位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原建议人准予申诉一次。初审认可后,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中对提案划分等级,并落实提案执行部门和主办人。
(2)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实施单位或主办人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公司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3)委员会指定专人对提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追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提案
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益评估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将提案结果作成报告,拟订奖励方案,报委员会核准后在OA系统上公布并备案归档。
(4)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
(5)对提案的执行发现的,取消奖励,并追究责任。
5.2 等级划分标准:
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
A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
B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
C级,一般性的;
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6 奖励
提合理化建议获奖者,其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年终时可作为评选先进、奖金发放、考核晋级、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对于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其建议虽未被采纳,所在
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适当鼓励的办法。
6.1奖励办法
6.1.1.凡1年内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末采用的每3项发给奖金60元;
6.1.2.凡1年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且均为暂保留的,发给奖金120元。
6.1.3. 对建议被采用的每项发给奖金:A类200元,B类150元,C类100元,D类50元,作为一次性奖励;
6.1.4.对因创新和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效益的,按下列比例提取奖金:
(1)年节约或创新价值100万元以上,按2.5%计算。
(2)年节约或创新价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按2.5%~3%计算。
(3)年节约或创新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按3%~4%计算。
(4)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按4%~5%计算。
(5)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按5%~6%计算。
(注:6.1.3与6.1.4两种情况可同时享受)
6.2提案改进结果致公司注册了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可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
6.3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照6.1条款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6.4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议人如不服可向委员会申诉。
6.5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合理化建议申报单
合理化建议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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