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制度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
  奖惩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一定行为给予奖励和惩罚的规定的总称。奖惩制度要同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同职工的责、权、利挂钩,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按劳分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奖惩制度是通过一系列正刺激和副刺激的作用,引导和规范员工的行为朝着符合企业需求方向发展。对希望出现的行为,公司用奖励进行强化,也就是正刺激;对不希望出现的行为,利用处罚措施进行约束,也就是副刺激。二者相辅相成,才会有效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中国规定奖惩制度的主要法规是1957年10月23日全国人民 *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由 * 公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1982年4月10日 * 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 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xx年1月15日废止,理由是国家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该条例的废止,使得国有企业对员工的开除、除名、辞退、的规定失去了法律依据,企业必须尝试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合适的奖惩制度。
  对于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有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 * 、有渎职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给予惩处。
  ②奖惩的种类。
  ③奖惩的批准权限。
  一般的奖励和惩罚,根据不同情况,有的由单位行政领导决定,有的则由上级机关决定。企业奖惩职工时,须征求工会的意见;开除职工,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 * 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中国在制定和实行奖惩制度中,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做到有奖、有惩,奖惩严明。以奖励为主,惩罚为辅。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犯错误的工作人员,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罚的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行奖惩制度,能够鼓励劳动者进行创造性劳动,提高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水平;能够教育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建立一套奖惩制度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需要领导者通盘考虑,保持活动的合理间断,
提高刺激频率。
  1 .与企业文化考核制度结合,建立奖惩制度
企业奖励制度
  将企业文化考核指标纳人全员考核体系,使之与员工的薪酬和激励挂钩,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奖惩制度是考核结果的运用,可以与考核制度一起设计和执行。要控制好比例数,不宜选择大比例数,以免造成员工的不安心理,给企业文化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2 .设立年度奖项,表彰先进分子
  在企业已有奖项中,加人企业文化方面的奖励,即要有先进个人,也要有先进集体,在企业年度大会上进行表彰。评比要控制好一定比例,尤其是开始要保证评比效果,名额不宜过多,随着企业文化建设的进一步深人,再加大名额。
  3 .设立专项基金,保持奖励的持续性
  奖惩制度里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这种奖励不一定是等评选结果出来后才支付的,而应当根据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也可以进行不定期开支,重要的是控制过程,而非结果。
  4 .设立特殊荣誉称号,鼓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根据企业实际,设立一些有意义的荣誉称号是奖励的一种好形式。这不仅可以给予员工奖励,还可以带来一种特殊感受。比如,微软公司设立的“盖茨总裁奖”,会给获奖者带来一种特殊的受重视感;四通公司的最高集体奖叫“优秀四通团队奖”,最高个人奖叫“优秀四通人奖”,其标准不仅有经济指标,而且有文化指标― 做到“三高”,即高效率、高效益、高境界。
  奖惩制度是企业规范员工行为和激励员工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因而,设计一套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大体上,需要遵循以下9大原则:
  1.针对什么样的行为进行奖励和惩罚,以及奖励和惩罚的方式和程度必须事先进行约定,以让被管理者明白,什么事是该做的,什么事是不该做的,什么行为是可以容忍的,什么行为是不能容忍的,为被管理者提供一个意志行为选择的依据。
  2.对于奖惩的方式、方法必须有事先的约定,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都必须对应于不同的行为和行为程度,有明确的奖惩的方式、方法限定。
  3.奖惩的程度必须是事先共同进行的约定,以通过这种约定为被管理者提供一个意志行为选
择的依据。
  4.所制定的奖惩依据必须全面公开,让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能准确、全面地把握其具体内涵和要求,以避免发生为了奖励而奖励,为了惩罚而惩罚的无效活动。
  5.奖惩依据的制定必须公开透明,避免把奖惩的设定针对具体专门的对象,真正使奖惩成为诱导人们行为选择的有效激励措施,和企业激励机制建设的主体内容。
  6.奖惩的依据必须保证相对的稳定,即使要修改也必须有让人认同的理由,以避免把这种奖惩依据变成没有约束力的文字游戏。
  7.必须严格明确奖惩的依据,只能对这种依据制定和公布之后,让每个人明确了,才具有约束力。不能把新制定的奖惩依据用于其正式颁布之前的行为上。
  8.奖惩的依据必须具体明确,不能仅仅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说明。过于原则性的奖惩依据会给奖惩的实施带来不确定性,从而会降低这种奖惩的激励作用。
  9.必须确定奖惩依据兑现的具体责任人,使应该获得奖励的人能够根据自己的行为主动申报奖励,同时也使该受到惩罚的行为让人有地方去举报,给予惩罚。
  奖惩制度体现了企业价值取向,必须明确鼓励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抑制什么。在奖惩中须注意六个问题:
  第一、企业的奖与罚必须并存,做到奖优罚劣;
  第二、奖惩要及时。一切问题在它发生之后要及时奖励或惩罚,否则奖惩的效果就会大大削弱;
  第三、要注意守信。即该兑现的奖励不可不兑,否则会失信于民,以后再去号召鼓励也无人听从;
  第四、要注意实行公正的差别奖励。必须反对平均主义,平均分配奖励等于没有奖励;
  第五、奖惩要适度。奖励过重会使员工产生骄傲和满足的情绪,惩罚过重会让员工感到不 公,惩罚过轻会让员工轻视错误的严重性,因此一定要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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