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的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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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的奖惩制度
  建筑企业的奖惩制度1
  一、安全文明管理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抓住一次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不系好帽带者,抓住一次2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严禁酗酒后进入现场作业,违者100元。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子,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50元,并且如发生物体打击事件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抓住一次50元,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5、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50元,大便100元。如若不能到当事人,则对劳务公司进行相同处罚。
  6、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和穿不防滑的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50元。
  7、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件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500~2000元,并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企业奖励制度  8、施工过程中,各劳务公司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认真做好窗台口、电梯井口、通道出入口、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和“五个”临边的安全防护,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搭设外脚手架,违者500元。
  9、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大小横杆拉接点杆件,扣件和卸荷钢丝绳等设施作为他用,违者100~500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动,必须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能改动。
  10、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有效,施工预留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要严格按规程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任何人严禁随意拆除和更改,如发现违者,除批评教育外50~200元。
  1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
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50元。
  1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整齐或埋地设置,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线路随意搭设在栏杆、脚手架钢管上,违者50元。
  13、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随意动用,对违者且不听劝阻的50~200元。
  14、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各种大功率电热设施或其它设备做饭、烧水和电褥子取暖,对违者除教育批评外50~200元。
  15、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50元。
  16、使用机械设备做到定机定人,任何职工不得擅自使用,对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10—50元/次,出现后果自负。
  17、任何机械不得超负荷运转、作业、操作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岗位,更不能私自换人,否则对操作人员作出10—50元/次处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1、要求劳务公司严格按照工艺标准及规范、规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各项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先责令整改,如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完善将处以100以上。如需返工,一切费用由劳务公司自行承担。
  2、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公司专业工长、劳务班组负责人等必须仔细阅读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等的内容,不可盲目施工,如若违反,造成返工,一切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处以200~2000元每人的经济处罚。
  3、在项目部组织的每月两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对于名列第一的`劳务公司,将给予2000元的经济奖励,对于排名最后的劳务公司,将处以2000元的经济处罚。在公司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大检查中,公司如对我项目部,我项目部将以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及劳务公司处以同等金额的。
  三、工程进度管理方面
  1、因劳务公司工人数量不足或因工人专业素质不能达到要求造成返工率过高而形成总工期延误,自预定完成日期起将对劳务公司处以1000元/天的经济处罚。
  2、如劳务公司根据项目部总进度计划及劳动力计划,积极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作业,按时完成总进度安排的任务,将给予2000元经济奖励。提前完成预定任务的,将在给予2000元经济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00元/天的奖励,但总和不超过5000元。
  四、材料管理方面
  1、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扣件必须于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不得随丢、乱放,如若违反,对班组负责人实行100元/次。
  2、所有工种实行落手清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达不到预定要求,处以材料价5~50倍的经济处罚。
  3、材料不得浪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注意施工方法,不得蛮横施工,杜绝材料浪费现象,一经发现,处以材料价5~50倍的经济处罚。
  五、办公制度方面
  1、严格遵守项目部的作息时间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迟到50元/次;早退50元/次;旷工100元/次。
  2、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一经发现100元/次。
  3、项目部召开会议时,任何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缺席,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请假,否则将处以200元/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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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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