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常识
期货
金融衍生工具:远期合约、期货合约、互换合约和期权合约
从交易方法上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分属远期、互换、期货和期权。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97年7月发布的定义,衍生工具是一种金融合约,包括远期合约、互换合约、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作为基础标的物的资产或指数。
金融远期,是指交易双方签定的在未来确定的时间按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项金融资产的合约。
金融互换,是指交易双方按照事前约定的规则在未来互相交换现金流的合约。
一、金融远期合约的分类和特点
按基础资产的性质划分,金融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和远期股票合约。
远期利率协议是买卖双方同意在未来一定时间(清算日),以商定的名义本金和期限为基础,由一方将协定利率与参照利率之间差额的贴现额度付给另一方的协议。
远期外汇合约是指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按约定的远期汇率买卖一定金额的某种外汇的合约。
远期股票合约是指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价格交付一定数量单只股票或股票组合的协议。
金融远期合约作为场外交易的衍生工具与场内交易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金融远期合约是通过现代化通讯方式在场外进行的,由银行给出双向标价,直接在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客户之间进行。
2.金融远期合约交易双方互相认识,而且每一笔交易都是双方直接见面,交易意味着接受参加者的对应风险。
3.金融远期合约交易不需要保证金,刘方风险通过变化双方的远期价格差异来承组。金融远期合约大部分交易都导致交割。
4.金融远期合约的金额和到期日都是灵活的,有时只对合约金额最小额度做出规定,到期日经常超过期货的到期日。
二、金融互换的含义及交易产生的条件
金融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定现金流的金融合约。金融互换主要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含同时具备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特征的交叉货币互换)。典型的金融互换交易合约上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交易双方、合约名义金额、互换的货币、互换的利率、合约到期日、互换价格、权利义务、价差、中介费用等。
互换的一大特点是:它是一种按需定制的交易方式。互换的双方既可以选择交易额的大小,也可以选择期限的长短。
金融互换市场交易的主体一般由互换经纪商、互换交易商和直接用户构成。
互换交易是利用交易双方在筹资成本上的比较优势而进行的。具体而言,互换产生的条件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
1.  交易双方对对方的资产或负债均有需求。
2.  双方在这两种资产或负债上存在比较优势。
三、金融期货市场与金融远期市场的区别
首先,金融期货市场是有组织的市场,一般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是一种有形的市场。远期交易市场大多是通过银行及经纪人进行,一般无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是一种无形的市场,主要通过现代的通讯设施网络进行交易。
其次,金融期货市场是一种有严密规章和程序的市场,金融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制定的规则下,以一种标准化的合约进行,有严格的保证金制度。交易实际上是在交易所的“清算中心”进行。远期市场交易缺乏一套正式、严密的规章,远期合约是按照交易双方的需要制订的,并且是参加者直接达成的协议,买者有可能要求提前进行交割。
再次,金融期货市场是交易更为标准化、规范化的市场。交易的金融商品是标准化的,其价格、收益率和数量都具有均质性、不变性和标准性;交易单位是规范化的,期货交易所都采用较大的整数,不能有余数;交割期限是规格化的;买卖价格的形成是公开化的,是在交易
所内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决定成交价格。
四、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套期保值的原则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又称股指期货)是以反映股票价格水平的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期货交易合约。
在未来股市的走势无法把握的情况下,为防止股价波动的风险,可以通过出售或购买股票指数期货合约来保值。股票指数套期保值的原则是:股票持有者若要避免或减少股价下跌造成的损失,应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指数期货,即做空头,假使股价如预期那样下跌,空头所获利润可用于弥补持有的股票资产因行市下跌而引起的损失。如果投资者想购买某种股票,却又因一时资金不足无法购买,那么他可以先用较少的资金在期货市场买人指数期货,即做多头,若股价指数上涨,则多头所获利润可用于抵补当时未购买股票所发生的损失。
五、金融期货市场的功能
1.套期保值,转移风险。
利用金融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转移风险,主要是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期货市场上买卖金融证券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拥有或将来拥有的资产、负债予以保值。
2.投机牟利,承担风险,润滑市场。
金融行情的变化,使投机者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投机活动,通过保证金交易在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牟取巨额利润,同时也承担巨大的风险。期货市场上的投机活动,既有助长价格波动的作用,同时也有润滑市场及造市、稳定市场的作用。
3.使供求机制、价格机制、效率机制及风险机制的调节功能得到进一步的体现和发挥。
期货市场上的价格是由双方公开竞争决定的,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代表了所有市场参加者对于未来行情的综合预期。交易成交的价格,可以说是一个真正反映双方意见、需要和预测的价格;它是市场参与者对当前及未来资金供求、某些金融商品供求、价格变化趋势、风险程度及收益水平的综合判断,是生产者和投资者进行生产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是确定合理生产、投资及价格的依据,从而也是调节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金融期权的种类
1.按期权权利性质划分,期权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看涨期权(call option)是指赋予期权的买方在预先规定的时间以执行价格从期权卖方手中买入一定数量的金融工具权利的合同。为取得这种买的权利,期权购买者需要在购买期权时支付给期权出售者一定的期权费。
看跌期权(put option)是指期权购买者拥有一种权利,在预先规定的时间以敲定价格向期权出售者卖出规定的金融工具。为取得这种卖的权利,期权购买者需要在购买期权时支付给期权出售者一定的期权费。
2.按期权到期日划分,期权可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欧式期权是指期权的持有者只有在期权到期日才能执行期权。
美式期权则允许期权持有者在期权到期日前的任何时间执行期权。
3.按敲定价格与标的资产市场价格的关系不同,期权可分为价内期权、平价期权和价外期权。
价内期权(in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权立即执行,买方具有正的现金流(这里不考虑期权费因素),该期权具有内在价值。
价上期权(at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权立即执行,买方的现金流为零。
价外期权(out of the money)是指如果期权立即执行,买方具有负的现金流。
4.按交易场所划分,期权可分为交易所交易期权和场外交易期权。
交易所交易期权是指标准化的期权合约,它有固定的数量,在交易所以正规的方式进行交易。
场外期权也叫柜台式期权,是指期权的出卖者为满足某一购买者特定的需求而产生的,它在买卖双方之间直接以电话等方式达成交易。
5.按基础资产的性质划分,期权可以分为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
现货期权是指以各种金融工具本身作为期权合约之标的物的期权。
期货期权是指以各种金融期货合约作为期权合约之标的物的期权。
金融期货,是指交易双方签定的在未来确定的交割月份按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项金融资产的合约,它与远期合约的主要区别是期货合约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金融期权合约的买方享有在未来一定时期按照敲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金融产品的权利,而卖方则有义务届时向买方履行交付义务。
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reserveratio。存款准备金,是限制金融机构信贷扩张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存款准备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银行决定的,被称为存款准备金率。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
就是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各商业银行按一定的比例将吸收的存款存入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准备金账户,对商业银行利用存款发放贷款的行为进行控制。商业
银行缴存准备金的比例,就是准备金率
简介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准备金本来是为了保证支付的,但它却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副产品”,就是赋予了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职能,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现已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目的
  实行存款准备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银行存款时,能有相当充足的清偿能力。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存款准备金制度还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进行控制的一种制度。中央银行控制的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的多少和准备率的高低影响着银行的信贷规模。这个制度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将吸收的存款全部贷放出去,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或以存款形式存放在中央银行,或以库存现金形式自己保持。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重,称为准备率。
组成
  在现代金融制度下,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现金的形式保存在自己的业务库,另一部分则以存款形式存储于央行,后者即为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分为“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两部分。央行在国家法律授权中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将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交存央行,这个比率就是存款准备金率,按这个比率交存央行的存款为“存款准备金”存款。而金融机构在央行存款超过存款准备金存款的部分为超额准备金存款,超额准备金存款与金融机构自身保有的库存现金,构成超额准备金(习惯上称为备付金)。超额准备金与存款总额的比例是超额准备金率(即备付率)。金融机构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的。而超额准备金,金融机构可以自主动用,其保有金额也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一般,人们只研究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规模变化,进而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而没有研究“存款准备金”运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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