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浅析入室盗窃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买保江
【摘要】对入室盗窃未遂的案件,司法实践中多以治安处罚处理,而这种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侵害他人居住安宁和财产安全,其社会危害性较大,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本文就入室盗窃行为进行研究,解析认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条件以及以此罪来打击入室盗窃行为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入室盗窃;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构成;司法实践
【作者简介】买保江(1970 ),男,河南荥阳人;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一、入室盗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的案例
在司法实践中对入室盗窃数额达不到盗窃罪法定标准的行为,一般是以治安处罚处理结案,而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决的案件比较少见。近几年在河南郑州、江苏宿迁、浙江宁波、湖北武汉等地方发生过入室盗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判刑的案件。
2012年2月13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例,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郝六赢有期
徒刑二年。去年8月24日上午,家住荥阳市汜水镇的郝六赢在邻村四处闲逛,想偷点钱花。经过村民陈某家时,他发现陈某家院门上着锁,便进入院里,并砸掉门锁进入室内。可翻腾半天,郝只到20元钱和一些不值钱的物品。
2010年2月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全市首起非法侵入住宅罪案。某公司职员王小伟入室盗窃,偷了一个仅值几元的读卡器。当晚,心有不甘的他再次出手被抓。法院认为,王小伟虽仅盗走少量财物,但携带凶器,采取将被害人住处的房门撞坏、将防盗门用锥子撬开等手段侵入8户住宅进行盗窃,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比较大。最终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宿迁晚报》报道,2009年6月15日,张某伙同他人携带撬杠等作案工具,窜至一居民楼,用撬杠撬开居民李某家的防盗门,进入李某家中。他们在室内大肆翻动,但未窃得财物,后张某在逃离现场时被民警抓获。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入室盗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公民住宅给予了明确的保护。《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释[1998]4号第四条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而当入户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时,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司法机关则可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指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或者未经住宅主人的同意,非法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住宅既可以是本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店铺等场所,也可以是其他享有使用权的租住屋、仓库等场所;主观方面表现为是故意,必须是行为人明知是他人住宅而非法侵入,即没有经过住宅主人的同意,没有合法的理由,也没有执法机关的批准强行侵入,或者进入住宅时主人未表示反对,但是在主人要求退出时拒不退出;客观方面表现为已经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入室盗窃行为由两个行为组成,即非法入户行为和盗窃行为,但其非法入户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宁。盗窃是目的行为,并且入户行为和盗窃行为具有手段和目的的牵连关系。对牵连犯的处理,我国实行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以郝六赢案件为例,郝六赢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在主观上明知他人住宅而撬门砸锁强行进入;客观上其进入被害人的住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的理由,带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进入他人住宅属于非法侵入,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郝六赢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三、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量刑有利于打击盗窃的现实需要
近些年来,入户盗窃案件呈日益多发的态势,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人民众的生活。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各地对于一年之内入户盗窃一两次,盗窃金额未及起刑标准,以及对入户盗窃未遂的这类盗窃行为如何处理做出明确规定的不多。2006年11月27日,浙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文颁布了《关于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以翻窗、撬门、开锁手段入户行窃的,可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盗窃犯罪是危害社会治安的重要祸源之一,郑州市检察机关每年办理1万多起刑事案件,70%属于轻刑案件,除轻刑案件外被抓获的入户盗窃嫌疑人每年约有近千人,大部分嫌疑人因盗窃未遂或达不到犯罪立案数额标准被处以治安拘留后迅即释放,再次成为盗窃大军里(下转第21页)
对广西北部湾的开发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来,南宁近年来经济发展风声水起,城市发展速度飞快。但是与国内的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南宁由于地域优势明显,由于会展及东南亚的对外贸易使得南宁的第三产业发展非常活跃,产生了以旅游、会展、餐饮等为主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种情况下引入文化创意产业,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链,对南宁的城市品牌形成以及综合竞争力的提高有极大的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又会引来新的投资高峰,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五)有利于缓解中长期的就业压力。文化创意产业涉及行业多、跨度大,这些行业对人才、技术、资金要求各不相同,差异也很大,因此具有很强的应变能力,适合各种类型人才和资本的进入,在经济结构调整时期,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于吸纳劳动力、缓解中长期的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南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的问题
(一)南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比较落后。国内的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发达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占当地GDP的比重越来越大,成为近年来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南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还刚刚起步,比较落后。
(二)南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构不合理。从发展状况分析,南宁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传统文化产业比重过大,新兴的文化创意产业即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如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文化、会展博览比重偏小,发展较慢。
(三)南宁文化创意产业的规模小。南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规模很小,整体实力较弱。由于南宁城市的定位一直比较模糊,没有自己城市的文化品牌形象,因此吸引的投资以及资金投入较少,没有形成在国内外较有影响力的文化创业产业园区。
(四)南宁文化创意产业的人才不足。在文化创意产业中,创造价值的主体是人才。因此,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极其重要的。南宁的工资水平底、消费水平较高,很多人才都不愿意来这边发展,同时在广西高校的很多人才在毕业以后就到工资水平较高的发达城市去寻工作了,人才流失较严重,创意人才明显不足。
五、对南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创立壮族特文化基地。南宁市少数民族聚集、民
间传说故事多,丰厚的历史底蕴为孕育优秀的文化产品提供了充足的素材。文化创意产业可以立足于壮族文化,创立壮族特文化基地。通过合理有效开发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着力发展区域性的重点项目,结合文化积淀、历史传统和资源禀赋,各有侧重,增强文化产业的创造力和影响力。
(二)创立南宁—东盟文化创意基地。南宁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主办地,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一宝贵资源,加强跟东盟国家的交流。在南宁创立南宁———东盟文化创意基地后,通过每年在东盟国家及一个友好城市举办一次“南宁文化周”活动,举办中国—东盟文化周、中国—东盟当代舞蹈论坛、中国—东盟动漫节等活动,大力向世界推介南宁文化。
(三)加强人才培养与投入,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人力资源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目前南宁市人才的
培养与投入还是不足。政府应该继续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投入,鼓励高等院校、社会文化创意培训机构与文化创意产业形成人才需求对接,通过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意专业教育,有针对性地设设一些与文化创意产业有关的学科,支持院校与文化创意企业联合建设创意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培育创意紧缺人才。
文化创意产业正在成为调整区域经济经济结构,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引擎,南宁发展具有文化创意产业的很多天然的优势和条件。只要根据实际的发展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引导,文化创意产业一定会成为南宁经济腾飞的翅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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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强盗进屋7.余磊.关于南宁城市主题文化建设的思考[Z].中国城市主题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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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53页)的一员,而且有了前次盗窃的经验,再次盗窃时往往准备更为充分,手段更为隐蔽,社会危害性也更大。
入室盗窃的行为,不仅侵害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侵害住宅权利。如果遇到被害人发现或者反抗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还可能使用凶器或者采用暴力,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很可能转化成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进而造成公民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
如果仅以或治安拘留来处理入室盗窃行为的话,确实太宽松了;而处以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劳动教养的处罚的话,在很多情况下又显得太过严厉。但是如果把这种行为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来定罪,就可以结合其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来适当量刑。
入室盗窃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量刑符合罪刑法定原
则,也符合社会治安现状,体现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理念。加大打击入室盗窃的力度,既可
以达到打击入室盗窃行为,惩罚犯罪的目的;也可震慑抱有侥幸心理企图入户盗窃的人,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以切实保护广大人民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体现社会正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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