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次上缴贿赂贪官仍开三账户存“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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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农村》2012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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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自己还是一名县委领导;今天,扑通倒地成了一名违纪违法的嫌疑人。”这是江苏省溧水县原县委副书记汤少波在被宣布“两规”接受调查时写下的一段很形象的话。
与一般的贪官相比,汤少波很有个性,可以算是个“非典型贪官”。他有着自己的“三不收”原则;别人贪了的钱别想拿出来,他却在5年内13次上缴现金、美元;别人妻子背后数钱,他则有一个贤惠妻子,常叮嘱他做人要谦虚谨慎,不要收人家礼。
2011年5月,南京市纪委收到众举报,反映溧水县县委副书记汤少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的问题。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汤少波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收受四家单位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汤灿近况十分凄惨77万元,犯受贿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扣押在案的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汤少波未上诉。
经查,2003年至2011年春节前,汤少波利用担任溧水县副县长、溧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受4家公司和相关人员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7万元。与有些落马贪官相比,汤少波一方面有对金钱的欲望,另一方面,又害怕出事,对受礼受贿防范心理很重,可以说是非常小心和谨慎。
办案人员在外围初核时发现,在溧水开发区领导干部礼金礼品上缴登记表上,2007年以来,汤少波先后13次上缴人民币现金29.01万元,1万美元,购物卡2万元,仿古钱币1套,LV手包1只,OMEGA手表1只。
虽有“三不收原则”,但还是收了
在被询问到上缴钱物的原因时,汤少波说,他有三种情况不收:一是数额太大的不收;--是关系不太熟的不收;三是看不顺眼的不收。
与一些联手贪贿的夫妻相比,汤少波的妻子应该说是属于贤惠的类型,她一再告诫汤少波不要收人家的钱,凡是汤少波身上多出来的钱,她总要查问钱的来源。
2007年中秋节,有人给汤少波家送土特产时还在里面放了有现金的红包,其妻多次催促汤少波把钱退掉,随后汤少波将3人所送共计5万元现金交给了纪工委。为了应对妻子的“
检查”,汤少波私下办了3张银行卡,将别人逢年过节时给的现金藏在办公室里,一段时间后就悄悄存入3张卡中。
妻子虽然贤惠,但汤少波贪婪的欲望抵挡不住诱惑,最终还是辜负了妻子的一片苦心。
悔过书,让妻子陷入屈辱
在悔过书中,汤少波写道:“……2008年,父亲腹部肿瘤住院开刀,手术日期与自己到深圳洽谈项目时间为同一天,去机场前到医院探望父亲,已经做完麻醉但还未失去意识的父亲平静地说,放心去忙工作吧,不要担心我。每想到此,内心都会一阵阵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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