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视频集成工程公司资质等级评估规则
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公司资质等级评估规则由中国音像协会制定和发布,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实行和管理。
资质评估由公司自愿申请。专委会将按本规则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并依靠会员及专家委员参与评审和对资质等级评估工作监督;充足体现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制定的行业规范,由会员单位和专家委员共同执行管理及监督的原则。
第一章资质设立
第一条资质名称:音视频集成工程公司【资质等级证书】。
第二条资质等级评估:是从事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深化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服务的工程公司综合技术能力等级的评估。
第三条资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四条期限及年检:资质有效期3年,每3年进行一次年检换证,逾期未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者,资质等级证书作废。
第五条等级晋升:获得资质等级一年后可申请晋升,其条件须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规定。
第六条基本资信规定:申请资质的公司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通过工商年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管理体系,无重大不良记录;在
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集成工程中具有深化设计、安装施工和后期维修服务的综合技术能力。
第二章评审规定
第七条一级资质规定:
电工证等级分类1、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2、公司通过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公司近五年内承接过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1项、500万(含)以上的工程3项,每项工程有验收合格报告。
(1)工程业绩为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实例;
(2)按承接上面一项或多项工程的业绩,评估工程公司综合技术能力范围;
4、在职工程技术人员20名,其中具有深化设计能力、高级职称的专业工程设计人员或本人有两个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资格证书者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2023以上的技术人员3名,中级专业职称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2023以上的技术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
(1)申报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综合施工公司的技术人员中须包含上述专业;
(2)申报具有灯光工程业务公司的安装技工,至少1名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
5、公司具有自己的专业工程安装施工队伍和完善的后期维修服务能力。
6、公司具有与承接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相关设备。
第八条二级资质规定:
1、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
2、公司通过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公司近五年内承接过3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1项、150万(含)以上的工程3项,每项工程有验收合格报告。
(1)工程业绩为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实例;
(2)按承接上面一项或多项工程的业绩,评估工程公司综合技术能力范围;
无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公司,近五年内承接过4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1项、200万(含)以上的工程3项,每项工程有验收合格报告。
(1)工程业绩为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实例;
(2)按承接上面一项或多项工程的业绩,评估工程公司综合技术能力范围;
4、在职工程技术人员10名,其中具有深化设计能力、高级职称的专业工程设计人员或本人有两个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资格证书者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2023以上的技术人员2名,中级专业职称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2023以上的技术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
(1)申报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综合施工公司的技术人员中须包含上述技术专业;
(2)申报具有灯光工程业务公司的安装技工,至少1名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
5、公司具有自己的工程安装施工队伍和完善的后期维修服务能力。
6、公司具有与承接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相关设备。
第九条三级资质规定
1、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
2、公司近五年内承接过5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1项、 20万(含)以上的工程3项,每项工程有验收合格报告。
(1)工程业绩为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实例;
(2)按承接上面一项或多项工程的业绩,评估工程公司综合技术能力范围;
3、工程技术人员5名,其中具有中级专业职称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2023以上的技术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1)申报音频、视频、灯光、智能视讯系统集成工程项目综合施工公司的技术人员中须包含上述技术专业;
(2)申报具有灯光工程业务公司的安装技工,至少1名持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
4、公司具有自己的工程安装施工队伍和后期维修服务能力。
5、公司具有与承接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施工仪器设备。
第三章资质申请办理
第十条从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网站()下载[音视频集成工程公司资质等级评估申报表],按规定填写,打印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一条申请资质等级评估的公司,须提交下列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需验看原件):
1、公司资质申报表;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有效期内的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报一级必须提供);
5、公司技术人员登记表;
6、公司签约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协议,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协议,会计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协议(或代管公司账目的会计公司证明原件);
7、申报的工程业绩协议书;
8、工程业绩相关用户加盖公章的使用评价;
第十二条资质评估办公室收到公司申报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工作人员和专家委员组成的考察组到公司和工程业绩现场核查,评委会复审,对合格公司在网上(.org)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公司提交专委会常务理事会批准核发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评估办公室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受理申请,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之内颁发证书,并在专委会网上刊登取得证书的单位。
第四章资质证书管理
第十四条资质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加盖中国音像协会钢印和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印章,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证书遗失后,须在专委会网站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六条公司发生更换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公司破产、歇业终止业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