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硕法学模拟试卷与答案解析10
一、单选题(共40题)
1.下列不属于执法活动的有()。
A:工商局给某企业颁发营业执照
B:人民法院对王某盗窃一案进行审理
C:县物价局进行物价大检查
D: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收押
【答案】:B
【解析】:【精解】执法,即执行法律,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贯彻和执行法律的活动。B属于司法活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关于法律的普遍性,下列
说法错误的是
A:因为法律具有普遍性,所以相同的事项和相同的主体适用相网的法律
B:法的普遍性,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C:法的普遍性以其规范性为前提和基础
D:法既然具有普遍性,那么也就具有绝对性和无限性
【答案】:D
【解析】:法的普遍性是以法的规范性为前提和基础产生的,包括:一是法在国家主权范围内的普遍适用;二是从同等适用的意义上来说,相同主体相同事项适用相同的法。但并不等于法具有绝对性和无限性。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法的效力具有局限性:第一,法的效力空间范围主要是以国家权力管辖范围为界;第二,法的调整对象是有限度的。因此法律并不具有绝对性,而是相对性;法不具有无限性,而是在有限的范围内适用。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规定:婚姻
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
A:字面解释
B:限制解释
C:扩充解释
D:体系解释
【答案】:B
【解析】:【精解】限制解释是指当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广于立法原意时,对法律所作的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4.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是()。
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手段认识错误
D:客体认识错误
【答案】:D
【解析】:【精解】刑法中之所以研究认识错误问题,是因为有些认识错误的情形会影响到主观罪过的认定,进而影响到刑事责任的确定。对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一般认为不会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即使行为人不知道法律的规定,也不能以不知法作为自己的辩护理由。对于对象认识错误和手段认识错误而言,同样不影响主观罪过的认定。例如,行为人将男子误认为是女子而实施行为,构成罪的未遂,不影响的犯罪故意。再如,行为人误将白糖当做而实施杀人行为,也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杀人的犯罪故意的认定。而客体认识错误,则可能会影响犯罪故意的认定。例如,行为人误将人当做野兽而加以射击致人死亡的,则应当根据行为当时的主客观情况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有过失的,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没有过失的,则认定为意外事件。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就排除了犯罪故意。故选D项。
5.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应构成()。
A:非法经营罪
B:侵占罪
C:盗窃罪
D: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答案】:C
【解析】:【精解】我国《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故选C项。这是关于盗窃罪的特殊形态的规定,另外盗窃信用卡而使用的,也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有权决定民族乡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机关是(_)。()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人大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答案】:D
【解析】:【精解】关于建置和区域划分问题,《宪法》和有关法律作了三项规定:(1)《宪法》第62条(全国人大职权)第12项规定,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2)《宪法》第89条(国务院的职权)第15项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3)《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对比上述三项规定,选D项。
7.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50片)掺入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一昼夜,心生悔意急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甲大喜过望。对甲()。
2021年冬至具体时间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答案】:C
【解析】:【精解】首先,甲引诱乙将大剂量的喝下,已经着手实施完毕了杀人行为,因此,不可能是犯罪预备。其次,由于乙被人送医院抢救,没有发生故意杀人罪的危害后果,即实行行为没有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不可能是犯罪既遂。对于实行终了的犯罪,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要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换言之,行为人的中止行为应当和危害结果没有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本题中乙没有死亡不是甲的抢救行为造成的,而是他人的行为造成,所以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而只能成立犯罪未遂。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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