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及应用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及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2.03.14
【字 号】喀署办发[2012]42号
【施行日期】2012.03.14
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吗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及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及应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喀什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及应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2〕82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全面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以社保卡为载体,建成面向全区参保人员、技术标准统一、多领域广泛使用的社保卡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全区及与全疆社保卡的联网应用打
下基础。喀什地区社保卡建设的目标:2012年底前,完成社保卡系统建设,发放16万社保卡(其中:城镇职工13万张、城镇居民3万张),在社会保障、金融支付等领域推广应用;基本建成与全疆统一的社保卡发行和应用管理服务体系,促进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为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实施社会保障卡的重要意义社会保障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具有“一卡多用”和“全国通用”的特点。相对原医保卡,新一代社保卡印有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有效期限、头像,还可加载,相当于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新的社会保障卡覆盖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社保险种,它的发行将推进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保合一”支付,既可以作为就医的凭证,也可查询社保个人账户等情况。今后,参加社会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低保对象、参加少儿医保的少年儿童等,均可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具备四大功能:一是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个人劳动保障事务,同时支持持卡就医待遇结算等;二是记录功能,记录持卡人劳动保障信息和社会保险
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以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三是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四是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查询个人信息。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管理社保卡系统社会保障卡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整体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及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相关,需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应用为先、逐步扩展。社保卡项目的核心部分是社保卡系统。利用先期建设的网络,建立我区社保卡系统,包括制发卡子系统和管理应用子系统。具体任务包括: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社保卡发行注册申请、密钥申领、社会保障PSAM卡申领;配置制卡发卡设备、数据加密机、发卡管理工作站、IC卡读卡器及其管理软件;实现社保卡的制卡、注销、查询,卡业务指标扩充、数据结构修改、卡终端管理及密钥管理等功能;开发社保卡管理应用系统,管理社保卡数据,实现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等业务应用功能。
  (二)社会保障卡搭载金融功能为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参
保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金融功能,在保持社会保障卡主要功能不变、标准规范不变、密钥体系不变、管理主体不变的前提下,搭载金融功能,用以实现“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目标。我区社会保障卡搭载金融功能由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承办,根据承办银行的合作诚意、合作意向、服务能力等因素有选择性的进行合作。
  (三)社会保障卡发放推进计划 2012年将实现社会保障卡发放总量16万张,总体发放流程分为第一期批量发放和第二期零星发放两个过程。第一期覆盖参保数据满足批量制卡要求的所有参保单位及个人,预计可达参保总人数(16万)的80%,约12.8万参保人员。第二期覆盖剩余的20%,约3.2万参保人员。 2012年:在采集参保人员信息时,优先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据以参保单位为单元进行收集和整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据的准备工作整体上在5月1日前完成,争取在6月15日之前正式发放第一批社会保障卡,9月1日转入零星制卡、发卡阶段(具体工作进度见附件一)。 2013年: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城镇参保人员的普及,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持卡率达到90%以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持卡率达到50%以上,普遍实现社会保障卡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待遇发放及费用结算功能。 2014年至2015年: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城乡参保人员的普及,实现全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试点,开展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发放基本养老金试点,探索社会保障卡在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功
能扩展。
  四、社会保障卡发放前的准备工作
  (一)技术准备 1、地区卡务数据库技术准备工作在地区金保工程数据中心部署两台数据库服务器,用于存取本地区所有发卡数据信息。 2、卡务终端技术准备工作卡务终端技术准备工作分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支付系统软件功能升级工作、读卡机及PSAM卡的申领配备发工作。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读卡机由地区人社部门信息化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发放。读卡机所使用的PSAM卡由人社部门信息化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由中间提供商适当收取使用及维护费。 3、多渠道查询系统技术准备工作医保卡过渡为社会保障卡后,为使参保人员在短时间内习惯由社会保障卡查询社保信息,需多渠道部署查询系统。(1)在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触摸屏上必须支持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二代身份证实时查询个人社保信息。(2)使用社会保障卡搭载的银行功能磁条在银行ATM多媒体取款机上实时查询个人社保信息(合作银行需提前落实相关功能接口)。
  (二)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地区成立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卡制卡、发卡和应用中的重大问题。地直及各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卡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合作银行及当地人社局信息中心、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地区社会保障卡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指导下负责对所辖县市的参保单位及个人数据进行统计整理及完成二期的零星制卡、发卡工作。地区社会保障卡建设应用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分工:组 长:王勇智 行署副专员副组长:陶辉军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吐鲁洪.麦麦提 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严福新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吴 杰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钟 璇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宋苏宁 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成 员:侯金平 中国银行喀什地区分行副行长 张宝生 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地区分行副行长 符光毅 中国工商银行喀什地区分行副行长 王兆顺 中国建设银行喀什地区分行副行长杨 芸 中国邮政存储银行喀什地区分行副行长田晓东 喀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杰同志兼任。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社会保障卡发卡规划、业务规范、应用规范,申请发行注册文件;负责全地区PSAM卡的申领、管理;指导各县市完成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的前期整理和确认、数据安全;
统一协调全地区社会保障卡承办合作银行的有关事宜。地区财政局:结合地区金保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补助资金落实到位;会同发改委做好二次补发社会保障卡收费立项工作。地区公安局:督促一代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员尽快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对同号码居民身份证进行维护,确保社会保障号的唯一性。金融机构:负责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按照银行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完善搭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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