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8.25
【字 号】梧政办发[2006]130号
【施行日期】2006.08.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6]130号)
怎样破解wifi密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6〕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的概念及范畴
  灵活就业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劳动者个人或联合起来,为社会、单位、家庭、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取相应劳动报酬,且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就业形式。
  灵活就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工时、保险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达不到正规企业标准的就业,集中在小规模私营企业、个体、家庭作坊等单位就业;二是独立服务型就业,如市场小商贩、家
庭小时工和其他打零工者;三是自由职业者,如以独立身份出现的经纪人、广告人、律师、撰稿人、演员、歌手等;四是身兼多种就业形式的人员。
  灵活就业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固定”,即劳动关系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和岗位不固定。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灵活就业后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的持有我市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07年底),或灵活就业后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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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持有营业执照的人员和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但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不列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三、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的申领从2006年7月1日起,最长享受补贴期限为3年。
  四、社会保险补贴的项目及标准
  (一)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二)补贴标准:
罐头食品  养老保险补贴:以上年度全区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基数的13%予以补贴。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上年度全区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基数的3.2%给予补贴。
  五、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持以下材料到本人居住地所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带原件备查;
  2.《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1份,带原件备查;
  3.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低保审批表、失业登记证以及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选床垫
  4.填写《梧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式4份;
  5.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复印件各1份,带原件备查;
  6.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保险卡(证)备查。
  (二)材料核实及审批。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街道办事处复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报县(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市本级的由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三)资金拨付。
  1.市、县(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市、县(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资金。
  2.市、县(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金拨付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发放补贴给申请人。
  3.经审核批准补贴的名单及不符合条件的名单将反馈到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所(站)。
安慰人的话语
  4.申请人领取补贴时必须由本人签领,同时要携带《再就业优惠证》,负责发放的部门要在《再就业优惠证》上进行登记。
  六、社会保险补贴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终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如被用人单位招用为全日制工作的;
  (二)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办理退休手续或死亡的;
  (三)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其他不属于灵活就业情形的。
  有上述情况而终止社会保险补贴的,由社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报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县(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和就业跟踪,建立就业困难人员数据库,保证各项资料真实可靠。
  (三)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状况发生变化时,通过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报市、县(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办理中止社会保险补贴手续。
  (四)市、县(市)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保障部门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建立完善电子数据库。
  八、感恩卡图片监督管理
  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扩大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市、县(市、区)监察、审计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监督机构,要对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梧州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请审批表(略)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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