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重点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重点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8.10
【字 号】达市府办[2010]36号
512汶川地震作文【施行日期】2010.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重点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劳办牵头制订的《达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达州市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方案》、《达州市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方案》、《达州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日
达州市促进城市低收人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方案(2010年)
  为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帮助其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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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坚持调结构、上水平、促改革的工作思路,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开展就业援助为支撑,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多渠道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将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全年帮助875名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民政部门要按照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申请,将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责任单位: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
  (二)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公共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环境卫生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优先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对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劳动保障、人事、民政、财政等部门)
  (三)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的特点,组织有就业创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行项目管理,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财政、
  (四)鼓励吸纳就业和自主创业。对吸纳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按规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确保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民政、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工作。
  (三)完善联动机制。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社会救助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等情况相挂钩,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四)严格督查督办。各地要加强对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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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人数
总 计
875
通川区
150
达 县
130
大竹县
清算程序130
渠 县
130
宣汉县
130
开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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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源市
105
达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2010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09〕30号)精神,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继续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调结构、上水平、促改革的工作思路,围绕“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拓展就业渠道、强化公共服务、鼓励自主创业、加强就业培训、搞好政策支持,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全年建立就业见习基地10个,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全年促进8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专项计划。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责任单位:人事、劳动保障、组织、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扶贫、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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